資料圖。 周毅 攝
中新網12月8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人社部等三部委近日發佈關於切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採取多種措施促進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增收,加強勞務協作、技能培訓,促進就地就近就業、穩定就業;目標任務是通過促進貧困人口轉移就業、穩定就業與技能就業,帶動促進1000萬貧困人口脫貧。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切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做好就業扶貧工作,促進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是脫貧攻堅的重大措施。要充分認識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多種措施促進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增加收入,發揮就業在精準扶貧中的重要作用,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分類施策、因地制宜。
《意見》提出,就業扶貧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圍繞實現精準對接、促進穩定就業的目標,通過開發崗位、勞務協作、技能培訓、就業服務、權益維護等措施,幫助一批未就業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幫助一批已就業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幫助一批貧困家庭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就讀技工院校畢業後實現技能就業,帶動促進1000萬貧困人口脫貧。
為完成上述目標,將採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摸清基礎資訊。各地扶貧部門要在建檔立卡工作基礎上,切實擔負摸查貧困勞動力就業失業基礎資訊的責任。人社部將建立“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資訊平臺”,實現與扶貧開發資訊系統對接,支援各地人社部門獲取在本地的貧困勞動力基礎資訊。
(二)促進就地就近就業。各地要積極開發就業崗位,拓寬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東部省份、中西部省份經濟發達地區要依託對口協作機制,結合産業梯度轉移,著力幫扶貧困縣發展産業,引導勞動密集型行業企業到貧困縣投資辦廠或實施生産加工項目分包。
(三)加強勞務協作。各地要依託東西部對口協作機制和對口支援工作機制,開展省際勞務協作,同時要積極推動省內經濟發達地區和貧困縣開展勞務協作。各地要在企業自願申報的基礎上,遴選一批管理規範、社會責任感較強、崗位適合的企業作為貧困勞動力就業基地,定向招收貧困勞動力。
(四)加強技能培訓。各地要以就業為導向,圍繞當地産業發展和企業用工需求,統籌培訓資源,積極組織貧困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並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
(五)促進穩定就業。各地要切實維護已就業貧困勞動力勞動權益,指導督促企業與其依法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加強職業健康保護。鼓勵企業穩定聘用貧困勞動力,對吸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貧困勞動力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對吸納貧困勞動力較多的企業,優先給予扶貧再貸款。
《意見》最後就就業扶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就業扶貧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門要將就業扶貧擺在就業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實落實就業扶持政策,搞好服務培訓,推動勞務協作。扶貧部門要將就業扶貧納入脫貧攻堅工作總體規劃。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政策落實資金和工作經費保障。
(二)加強督促檢查。各地要明確工作目標任務,細化省市縣和部門責任,定期開展專項督促檢查。對工作成效好的市縣和企業,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實、成效進展緩慢的地方,予以通報和及時糾正,對問題嚴重的要進行問責。
(三)落實資金保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保障做好就業扶貧工作所需經費,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際網路等媒體,結合實際製作宣傳畫、宣傳冊、公益廣告等各類宣傳材料,大力宣傳促進就業扶貧工作。要樹立貧困勞動力就業典型,充分調動貧困勞動力的主觀能動性,激發貧困群眾脫貧致富內生動力。
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切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