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專家談]增加財産性收入是貧困人口脫貧的有效途徑)
“十三五”規劃綱要在“全力實施脫貧攻堅”一篇中明確提出“探索資産收益扶持制度,通過土地託管、扶持資金折股量化、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讓貧困人口分享更多資産收益”的全新幫扶措施。
資産收益扶貧是指將自然資源、公共資産(資金)或農戶權益資本化或股權化,相關經營主體利用這類資産産生經濟收益後,貧困村與貧困農戶按照股份或特定比例獲得收益的扶貧項目。資産收益扶貧以精準識別為基礎,以穩定增加貧困人口的財産性收入為目的,利用市場化的機制將分散的各類資源整合起來,用企業和合作社的運作模式進行經營管理,並根據資源的投入量和股份來分配收益,實現收益共用,從而比較有效地解決經營能力弱的貧困家庭不能高效利用現有資源進行創收和積累資産的問題。
資産收益扶貧的核心是如何將各類資源資本化和股份化,交給合適的經營主體進行經營管理,從而確保資産保值增值,並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目前,全國許多地方都在探索資産收益扶貧的有效模式,進行了多方面的機制創新。
在各類資源的量化和入股方面,一是對包括耕地和荒地在內的土地資源直接量化入股、按股分紅。比如,河北赤城黎家堡村集體以荒山荒坡折價入股養殖企業;黑龍江克東縣安全農機生産合作社則是農戶以土地入股,參與合作社分紅。二是對包括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古樹名木、光伏和水電資源在內的各類自然資源量化折股。比如,貴州盤縣妥樂村將千余株古銀杏樹入股到旅遊公司,使銀杏變資産、林權變股權;湖南省桂東縣允許農民用林地、河灘地等入股水電站。三是將基礎設施和房屋等固定資産股份化。比如,貴州六盤水市鍾山區月照雙洞村12戶農戶將自己的房屋入股旅遊公司。四是用資金入股。比如,貴州六盤水市六枝特區將3000萬財政扶貧資金入股到獼猴桃生産基地和企業;湖南宜章縣用財政扶貧資金和信貸扶貧資金入股養殖企業;有的地區甚至用財政和信貸資金入股金融機構和公用事業。
在組織管理方面,各地主要探索了“公司+合作社+貧困戶”、“合作社+貧困戶”、“村集體+協會+貧困戶”等多種不同的模式。
在利益分配機制方面,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也採取了不同的利益分配方式。一是固定收益分配,降低收入分配的波動性。如重慶石柱縣投入旅遊山莊的財政扶貧資金就按10%的固定收益率給貧困戶分配收益,許多地區土地的流轉和入股也常採用固定租金。二是按比例浮動分紅,充分享受企業的經營收益。如河北赤城黎家堡荒山荒坡折價入股養殖企業後,每年根據企業的盈利按比例分紅。三是“保底+分紅”,在最大程度低降農戶的風險,滿足農戶對收入穩定的需要的同時,也滿足項目産生收益後農戶分紅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如六盤水市主要採用“保底+分紅”的收益分配模式。農戶的土地入股到像獼猴桃、刺梨、核桃、茶葉這類生産週期長的農業項目後,如果項目取得收益後才分配利潤,一般需要5年以上的時間。這對於以土地為生的農戶、特別是貧困戶是無法接受的,也不利於脫貧攻堅任務的完成。因此,公司和合作社給貧困農戶墊付保底收益是這類項目能夠順利推進的重要條件。六盤水入股土地的保底收益通常在600元以上,並且逐年提高。資金入股的保本收益率一般在8%以上。
資産收益扶貧由於不依賴農戶的獨立經營能力,是扶持失能和弱能貧困人口的一種有效模式。資産收益扶貧將重點放在扶貧效率到戶,不強調資金直接到戶,通過賦予貧困戶産權或股權,有利於貧困農戶積累資産並利用這些資産持續受益。由於投資的資産類型多,投資領域寬,可根據收益率來選擇項目,有利於提高扶貧投資的效率。但資産收益扶貧也需要防止貧困人口過度依賴資産性收益的問題,對於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應該將資産收益扶貧模式與通過就業和參與生産的其他産業扶貧模式結合起來,讓貧困人口在自我能力提高和自我發展的基礎上增加資産性收入,取得更加可持續的脫貧效果。
(作者:汪三貴,中國人民大學反貧困問題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