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社會主義的本質決定了我國必須要不斷消除貧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準,並最終實現共同富裕。2014年以來我國開始實施的精準扶貧的新治貧之道和治理機制,解決了以往扶貧中遇到的諸多難題,可以説是扶貧開發方式的重大創新,代表了扶貧開發的未來發展方向,必將引領中國扶貧開發體制機制創新。精準扶貧實施2年多來,在其化解的諸多扶貧難題中,不得不提的一個就是精準扶貧很好的解決了扶貧中的“援助誘惑”現象,真正讓扶貧資金和項目發揮出了其最大效應,實現了精準扶貧資源在基層分配中的公平正義。
扶貧中的“援助誘惑”現象就是各類扶貧資源的大量投入對於一個貧困縣和貧困村的所有扶貧資源的利益攸關者來説都是有巨大誘惑的,在實實在在的利益誘惑面前,大家都會想方設法使自身處於享受扶貧資源利好的範圍之內。
“援助誘惑”給扶貧工作帶來哪些挑戰和難題?
第一,民眾對政府的依賴心理和“扶貧依賴症”。與以往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相比,現在貧困地區的群眾基本上已經不為這兩件事發愁了,尤其是在免征農業稅、義務教育免費、農村合作醫療、低保等政策的照顧下,在一些貧困群眾中,缺少一種要求和追求更富的願望和激情,從而産生了一種對政府以及政府扶貧的依賴性;
第二,扶貧領域的腐敗風險。面對大量扶貧資源帶來的“援助誘惑”,真正的貧困戶得不到政策的照顧,反而是一些非貧困人群得到了政策帶來的利好;
第三,面對利益之爭有可能引發農村社會矛盾,影響到農村社會的穩定。農民的文化素質高低不齊,加之思想覺悟有偏差、政策界限把握不準等因素,面對利益之爭時互不相讓,隨著“到人到戶”扶貧資源的投入加大,一些地區出現了“爭貧困”的現象。“爭貧困”的扶貧資源利益之爭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政策損耗”和社會穩定風險。
精準扶貧如何應對和治理“援助誘惑”現象,如何將“援助誘惑”化為“援助動力”?
第一,精準扶貧注重扶貧中貧困者“文化自覺”的培養,注重“扶貧”和“扶智”、“扶志”相結合,既注重對貧困者物質上的幫扶,也注重對其精神文化方面的引領和引導。是要在黨和政府的領導和帶領下,更多的讓貧困者依靠自己的勤勞智慧摘掉“窮帽子”,從而有效的解決了扶貧依賴和“等靠要”的“扶貧誘惑”問題;
第二,在資源瞄準偏離的糾正機制設計上,精準扶貧優化了鄉村治理結構,提高了鄉村治理能力,並改善了貧困農戶在村莊權力結構中的地位。具體地説,精準扶貧通過採取優化地方政府政績考核體系、增加扶貧項目資訊透明度、坐實扶貧資源分配中農民的參與以及引入外部第三方監督等措施有效化解了 “援助誘惑”帶來的精英捕獲以及其他扶貧資源偏離問題;
第三,精準扶貧健全了精準扶貧資源配置機制,改革、創新了扶貧資源分配的使用方式。具體來看,精準扶貧通過嚴格執行“誰審批、誰負責”的權責匹配製度、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合作社等集體經營、完善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制度、強化對精準扶貧成效的量化考核、完善相關程式性和細節性政策設計等來有效防止了相關的援助誘惑現象;
第四,精準扶貧重視了扶貧中貧困者機會和權利的平等。我國在以往的扶貧參與中過分強調農民素質低下,忽視其參與的權利,精準扶貧的新治貧之道和工作機制,在理論預設上就有改變這種狀況的預期,實際上這就是要賦權于農民,這就是以賦權扶貧理念為核心的參與式扶貧模式的重要目的;
第五,精準扶貧通過加強紀律約束,完善相關的考核評價機制來化解可能的“援助誘惑”現象。基層扶貧幹部在在農村扶貧資源分配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精準扶貧通過精准考核使這些人員提高了政治意識和服務意識,讓貧困戶的確定過程更加公開透明,使真正貧困的農戶得到扶持,使國家的精準扶貧政策真正落到了實處。
(作者:邱明紅,雲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