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我國部署做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形成政策合力 增厚扶貧“底盤”)
9月26日,江西安福縣洋溪鎮枧田村李生全正忙著安裝光伏電池板。近日,該縣洋溪鎮整合部門資金40萬元在三個貧困村實施50個千瓦的光伏扶貧項目,優先扶持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脫貧,預計每年每戶可增收1000元左右,惠及40戶貧困戶。肖春根攝
《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的出臺,從政策頂層設計上將推動我國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戰略進入一個全面整合的新階段。這兩項不同的制度安排,如果做好分工協調和有效銜接,將能形成合力,從整體上提升扶貧攻堅績效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中央農辦、財政部、國家統計局、中國殘聯《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通過形成政策合力,做實做厚精準扶貧“底盤”。
《意見》指出,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應扶盡扶、應保盡保、動態管理、資源統籌等原則,通過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形成脫貧攻堅合力,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確保到2020年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意見》的出臺有何背景,將給當前低保落實和扶貧工作帶來哪些改變,以及如何落實好這些部署?《經濟日報》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有關專家。
“《意見》的出臺,是從政策頂層設計上對我國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戰略的一次重要推動,標誌著我國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戰略進入到一個全面整合的新發展階段。”南京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閩鋼説。
長期以來,農村扶貧開發強調經濟政策作用,而低保則強調社會政策的實施,兩者各自運作,整體性的反貧困效果沒有得到全面體現。因此,圍繞兩項工作銜接存在的問題,《意見》具體提出了政策銜接、對象銜接、標準銜接和管理銜接四項重點任務。
“應該看到,低保和扶貧開發是兩項不同的制度安排,在基層實施和實踐中也面臨各地農村社會環境差異性大、政策執行標準模糊、政策對象精準識別困難、鄉村政策執行能力不足、基礎數據條件缺乏等問題。”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左停認為,切實做好低保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的分工協調和有效銜接,可以減少因制度不一造成的問題,更可以形成合力提升兩項制度的實施績效,從整體上提升農村的反貧困效果。
在政策銜接方面,《意見》提出了“應扶盡扶”“應保盡保”的要求,即對於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規定程式納入低保範圍;對於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定程式納入建檔立卡範圍,並根據不同致貧原因予以精準幫扶。
“當前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許多重大舉措,比如産業發展、培訓教育、社會保障、生態保護等,本質上都涉及制度銜接問題。政策銜接應該成為地方政府的常態化、制度化工作。”左停表示,對於不在建檔立卡範圍內的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意見》要求各地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確保“小康社會一個貧困人口也不掉隊”的核心原則。
在對象銜接方面,《意見》提出了“兩完善”:完善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評估指標體系,以家庭收入、財産作為主要指標,根據地方實際情況適當考慮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完善農村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明確核算範圍和計算方法。
此外,在提高經辦能力方面,《意見》提出探索建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救助協理員制度、按照社會救助對象等因素配備工作人員,以提高基層經辦能力。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提供農村低保服務,是一個較大的突破,將有助於地方經辦能力的建設和提升。”林閩鋼説。
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意見》緊緊圍繞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的目標任務,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制度合力,提出了原則上的指導意見,並在工作要求、職責分工、資金統籌、能力建設和輿論引導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時限性或操作性要求,但最核心的還是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協調。
“促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在實施過程中影響面大、操作環節多,具體實施中還會遇到一些問題,這就特別需要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踐中,加以探索和解決,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林閩鋼説。
“《意見》提出了指導性框架,但關鍵在於落實。一些核心問題比如各地的低保和扶貧的標準條件、具體的人群識別程式等,仍然需要各地來細化和具體落實。”在左停看來,各地黨委、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應該按照《意見》要求,抓緊建立溝通平臺、制定實施方案,力求做到兩項制度銜接的常態化、機制化,形成幫助貧困群體協調互補的制度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