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雁歸興貴”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行動計劃的通知黔府辦發〔2015〕3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雁歸興貴”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25日
“雁歸興貴”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行動計劃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援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精神,更好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協同推進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大力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
——促進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按照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要求,建立完善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長效機制,大力支援和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就近就業。到2017年,引導75萬名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到2020年,累計引導150萬名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
——促進返鄉農民工增收致富。將農民工創業就業與新農村建設、小城鎮發展、縣域經濟和現代高效農業發展結合起來,提高農民工收入水準,加快農村同步小康進程。
——促進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能力提升。整合社會資源,創新培訓機制,加大培訓力度,以産業發展和勞動力市場的需求為導向,積極開展多種培訓,不斷提升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能力。到2017年,組織開展各類培訓90萬人次;到2020年,累計組織開展各類培訓180萬人次。
——促進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返鄉創業就業。動員社會力量,提供精準幫扶,引導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返鄉創業就業。
——促進創業就業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公共創業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健全服務網路,完善服務功能,建立農民工“一站式”服務窗口,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親民、便民、貼心的服務。
二、拓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空間
(一)順應産業轉移帶動返鄉創業就業。承接東部地區産業梯度轉移,大力發展相關配套産業,帶動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鼓勵已經成功創業的農民工,順應産業轉移的趨勢和潮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資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較優勢,把適合的産業轉移到家鄉再創業、再發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農委、省商務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推動産業升級帶動返鄉創業就業。鼓勵已積累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學習借鑒發達地區的産業組織形式、經營管理方式,支援小門面、小作坊提質升級,支援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升級改造,支援民族民間特色工藝品産業化建設及萬戶小老闆工程等項目,形成一批具有貴州特色的企業和品牌。引導返鄉農民工結合《貴州省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重點領域清單(正面清單)》開展創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促進産業融合發展帶動返鄉創業就業。推動農民工返鄉創業與發展縣域經濟有機結合,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優勢産業。鼓勵創業基礎好、創業能力強的返鄉農民工,依託鄉村旅遊、休閒農業、林下經濟,推動茶葉製品、果蔬食品、軟飲料、乳製品等特色食品加工業發展,促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圍繞美麗鄉村、小城鎮建設和少數民族特色村鎮的建設發展,帶動創業就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農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帶動返鄉創業就業。積極引導返鄉農民工立足本地農業資源,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發展茶葉、中藥材、辣椒等特色優勢産業農産品加工企業。(牽頭單位:省農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五)發展網際網路+農村電子商務帶動返鄉創業就業。支援電信企業加大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建設投入,改善縣鄉網際網路服務,加快提速降費,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鼓勵返鄉農民工參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利用貴州電子商務雲平臺(那家網)、淘寶網(村淘網)、京東商城、蘇寧易購等知名第三方平臺,與農業産業化基地、農産品行銷大戶和農副産品批發市場、大型超市、大型餐飲連鎖企業對接,開設店舖,推動“貴貨出山”。支援返鄉農民工創辦農産品電子商務企業、開設網店、成為村淘合夥人和店舖小二。打造農業全産業鏈、全要素、全覆蓋的新型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到2017年底,推進10000個村級電商綜合服務站、1000個農村電子商務孵化園、100個縣級電子商務運營服務中心建設(“萬千百工程”)。打造“為農網”綜合電商平臺,為返鄉農民工提供免費上網開店銷售、免費運營管理等服務。推進電商産業園建設,為中小電商免費提供商品集中倉儲、質檢、攝影美工、包裝發貨、物流跟蹤、人才培訓等服務,讓農村創業中資本實力有限的中小電商實現“零成本運作、零庫存管理”。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發揮村級綜合服務站、鄉鎮郵政局(所)、村郵站等服務站辦理或代理快遞服務,聯合快遞物流企業、知名電商建立縣級運營中心,構建綜合服務平臺,提高配送能力,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電商發件難和農民網上購物取件難問題。(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省通信管理局、省經濟和資訊化委;責任單位:省郵政管理局、省農委,省內通信營運企業,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提升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能力
(一)大力開展創業培訓。緊密結合返鄉農民工創業特點和需求,整合現有培訓資源,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和企業經營管理等創業培訓。對有創業意願、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返鄉農民工,可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職業培訓機構參加GYB(産生你的企業想法)和SYB(創辦你的企業)等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實施“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和“貴州省中小企業星光培訓工程”,開展返鄉農民工創業輔導培訓。(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資訊化委;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著力開展農民工專項培訓。實施“春潮行動”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對農村初高中畢業生無升學願望的,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對在崗農民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具備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的農民工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將農民工納入終身職業培訓體系,每年培訓13萬人次,確保有就業和培訓願望的農民工接受至少一次創業就業培訓。實施創新職教培訓扶貧“1戶1人”行動計劃,到2017年實現全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1戶1人1技能”全覆蓋,確保“培訓1人、就(創)業1人、脫貧1戶”。實施“農業科技成果轉移培訓”,幫助農民工掌握最新現代農業生産的新技能、新方法。實施“農民培訓”,培育生産經營型、社會服務型、專業技能型的現代農業從業者。(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省科技廳、省農委;責任單位: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全力加強職業教育。實施教育“9+3”計劃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農民工,可免試就讀省內中職學校,實行註冊入學制,全部納入免學費範圍。對符合中職國家助學金政策的,可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學金補助。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農民工,可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並擇優錄取。在清鎮職教城、貴安新區等産業集中度高的職業教育集中區域,建設改造一批以高級技能培訓為主的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創造條件建設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支援返鄉創業培訓實習基地建設,動員有條件的企業為返鄉人員提供創業見習、實習和實訓服務,加強與東部地區對口協作,組織返鄉農民工到東部企業培訓學習。(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健全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公共服務體系
(一)加強基層創業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加快縣鄉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建設,推動縣鄉公共就業服務向農村延伸,2016年底前實現鄉鎮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全覆蓋。依託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整合各部門公共服務資源,建立農民工綜合服務窗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工商、稅務、銀行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現場辦公,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一站式”綜合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總工會,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實施創業就業“雙百”工程。到2017年,在具備條件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現代農業高效示範園區、示範小城鎮、高等院校,創建100個創業孵化基地和100個農民工創業園(點)。經省評估認定的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和農民工創業園,在技能提升培訓、社會保險補貼等就業創業相關資金分配、使用上給予重點支援。孵化基地、農民工創業園為企業提供經營指導、技術幫助、金融服務,企業和農民工可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培訓補貼、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農民工創業就業資訊監測。各地政府要加強協調組織,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公安、衛生計生等部門資源,2015年底前摸清本轄區農民工創業就業基本情況,探索建立勞動力管理服務資訊統計聯審制度和定期調查制度。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要進村入戶開展調查,建立農民工創業就業工作臺帳,依託勞動就業資訊系統和農村勞動力資源數據庫,建立農民工創業就業監測機制,實現動態監測和跟蹤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強化農民工權益保障。積極推進農民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做好轉移接續工作。鼓勵進城自謀職業的農民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將農民工子女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對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工患大病産生的醫藥費用,按規定納入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其自付部分達到參合地大病保險條件的,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範圍。依法依規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普遍簽訂並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在務工流動性大、季節性強、時間短的農民工中推廣簡易勞動合同示範文本,規範實施集體勞動合同制度。在建設工程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健全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將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就業農民工優先納入住房保障範圍,實現“應保盡保”,探索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將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在省內流入地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總工會;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五、精準幫扶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返鄉創業就業
(一)精準建立幫扶臺賬。以縣為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民政、教育等部門和鄉鎮政府、村級基層組織,建立與民政部門留守兒童困境兒童資訊管理平臺相銜接的數據平臺,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在外務工情況精準建檔立卡,造冊登記管理, 精準定位到村、精準識別到戶、精準幫扶到人。建立落實包保責任制,實施包村聯戶結對幫扶制度,推行網格化、動態化管理,縣級幹部包鄉鎮,鄉鎮領導幹部包組,村級基層組織開展“一對一”、“點對點”返鄉創業就業專項幫扶,分片包乾,實行定戶定人定時定責幫扶,做到“責任清”;精準掌握其年齡、文化程度、技能水準、收入水準、務工地、工作經歷、從事的崗位或職業等,做到“底數清”;精準了解其返鄉就業創業意願、幫扶需求、需要解決的困難,做到“問題清”;精準分類制定幫扶計劃,做好幫扶記錄並納入幫扶臺帳進行動態管理,做到“任務清”。把留守兒童年齡小、有疾病、處於困境的家庭作為幫扶的重中之重,加大工作力度,儘早引導其家庭勞動力返鄉創業就業。(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團省委、省婦聯,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精準開展政策宣傳。將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政策、崗位資訊宣傳作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落實關愛幫扶措施的重要內容,縣鄉政府、有關部門和基層組織要加強宣傳教育,採取信函、電話、QQ群、到外出農民工集中地走訪慰問、召開座談會、印發宣傳資料和辦事指南等多種方式,暢通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資訊通道,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在外務工人員送政策,確保“縣不漏鄉,鄉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提高返鄉創業就業政策的知曉率。特別要發揮鄉(鎮)幹部、村支“兩委”、婦代會及婦女幹部、駐村工作隊、駐村幹部熟悉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由縣級統籌印製返鄉創業就業政策宣傳、支援返鄉談話提綱及崗位資訊等材料,加強對基層一線幹部就業創業政策的學習培訓,為有針對性開展結對幫扶、加強“一對一”宣傳教育提供支撐。(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團省委、省婦聯,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精準開展崗位服務。由市、縣政府統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經濟和資訊化委、民政等部門,每半年組織1次當地用工崗位資訊收集發佈工作。開展用工崗位“送到手”活動,結合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就業技能及就業意願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崗位推薦,實現用工崗位資訊服務全覆蓋,並納入幫扶臺賬管理。充分利用春節返鄉、初高中學生畢業等重點時間節點,開展“春風行動”、“就業援助月”、“民營企業招聘周”等活動,集中提供用工崗位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團省委、省婦聯,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精準開展技能培訓。結合企業用工需求和個人意願,缺什麼補什麼,量身定制專項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企業定單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創業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等,確保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優先享受至少1次培訓,努力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和“就業一人、培訓一人、提升一人”的目標。在各類就業技能培訓中加強職業道德和家庭道德教育,增強職業道德素質和監護人法律責任意識。(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農委、省扶貧辦、團省委、省婦聯,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五)精準開展創業就業扶持。充分發揮基層服務平臺及幫扶人員作用,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返鄉就業提供政策諮詢、就業指導、勞動維權、社會保障等綜合服務。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返鄉自主創業的,可優先享受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場租補貼等創業就業扶持政策。將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分佈情況作為就業資金分配因素,加大資金支援力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對各地扶持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返鄉創業就業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調度。(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團省委、省婦聯,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六、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減稅降費政策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有關規定,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給予相關稅費減免手續。農民工返鄉創辦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安置殘疾人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深化國稅地稅聯合辦稅,簡化辦稅流程,優化納稅服務。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牽頭單位: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七、加大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財政支援力度
(一)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農民工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其實際繳費的2/3給予補貼。補貼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補貼所需資金從縣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農民工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場租補貼。農民工自主創業並帶動就業,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35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經營場所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每月按300元標準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於300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支援眾創空間發展。建設一批“眾創空間”推動農民工返鄉創業,省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以財政後補助方式對服務於眾創空間的平台資源和服務要素,按服務數量和品質給予5萬—20萬元補助。認定的眾創空間(新型孵化器)納入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給予每個企業100萬元能力建設支援。對獲得國家認定支援的眾創空間,按最高不超過國家支援額度的50%給予匹配支援。(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八、加強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金融服務
(一)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利用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引導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帶動社會資本共同加大對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的投入。在返鄉創業較為集中、産業特色突出的地區,探索發行專項小微企業集合債券、中小企業區域集優票據、公司債券,開展股權眾籌試點,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在貴州股權金融資産交易中心、貴州中黔金融資産交易中心、貴州綠地金融資産交易中心掛牌融資,鼓勵幫助其中的優質企業在“新三板”上市。(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貴州證監局、省政府金融辦、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貴州銀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加快農村金融建設。積極鼓勵支援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並向社區、鄉鎮延伸服務網點。加快推進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建設,到2017年底實現村鎮銀行、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縣域全覆蓋。完善返鄉創業信用評價機制,擴大抵押物範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民工返鄉創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産品和金融服務,拓展“黔旅貸”等金融産品,支援小微企業和鄉村旅遊客棧、民族特色商品、農家餐飲等企業的發展。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運用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支援農民工返鄉創業。(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貴州銀監局、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貴州證監局、貴州保監局、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落實金融扶持貸款政策。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對自主創業的返鄉農民工,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給予最高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建檔立卡返鄉創業農民工發放的免擔保小額扶貧貼息貸款,每戶貸款金額為5萬元,貼息標準為年利率的5%;對農民工返鄉創辦並確定為省、市級扶貧龍頭企業給予財政扶貧資金貸款貼息,貼息標準為年利率的3%-5%。農民工返鄉創辦微型企業,經審核合格後,優先享受“3個15萬元”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貸款的投放力度,對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符合條件的涉農貸款給予一定的增量獎勵。(牽頭單位: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工商局、貴州銀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九、強化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組織實施
各地政府要把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政府目標考核內容,建立健全工作績效考核評估機制,統籌相關經費支援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時間進度,制定實施細則,確保工作實效。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城市和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探索優化鼓勵創業創新的體制機制環境,打造良好創業生態系統。組織開展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服務活動,充分發揮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機構作用,支援幫助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省就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定期對各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工作督查指導,對在創業就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地方和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認識不到位、工作進度不理想、相關責任不落實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和微信等移動互聯社交平臺大力弘揚創業精神,廣泛宣傳鼓勵支援返鄉創業就業的政策規定,積極宣傳返鄉農民工自主就業、自主創業和用人單位促進就業的好典型、好經驗,進一步營造返鄉創業氛圍,點燃創業激情,引導更多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和就近就業,營造創業、興業、樂業良好環境。(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就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就業支援政策參照本行動計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