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城市金融扶貧“十三五”工作規劃

發佈時間: 2016-09-19 16:26:20 | 來源: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作者: | 責任編輯: 楊霄霄

關鍵詞: 山西,晉城市,金融扶貧,十三五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晉城市金融扶貧“十三五”工作規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27日  

晉城市金融扶貧“十三五”工作規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6〕34號)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及省、市脫貧攻堅大會精神,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支援與服務工作,助力全市脫貧攻堅,制定本工作規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脫貧攻堅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上來。找準新時期金融扶貧開發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圍繞“五個一批”脫貧攻堅措施,精準定位金融扶貧對象和金融扶貧主體,加大對貧困地區金融資源投入,推動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積極發展普惠金融,有效增加金融供給,全力支援貧困地區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和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

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陵川縣、沁水縣貧困村、貧困人口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脫貧,其他非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實現脫貧”的總體目標,結合晉城實際,確定“十三五”期間金融扶貧工作實現以下目標:

——信貸投入總量持續增長。貧困縣每年各項貸款增速力爭高於全市各項貸款增速,貸款增量佔全市貸款增量的比重力爭高於上年同期水準。貧困縣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比高於上年同期水準,新增可用資金用於當地比例逐年提高。

——融資結構不斷優化。貧困縣投向綠色環保産業、節能減排、生態農業貸款佔比逐年提高,投向過剩産能和淘汰行業的貸款佔比明顯下降。拓展直接融資業務,加快培育融資主體,實現直接融資佔社會融資總規模比重有所提升。

——建檔立卡貧困戶有效信貸需求滿足率逐步提高。貧困縣金融機構主動對接扶貧卡單,加大扶貧項目信貸投放,力爭達到建檔立卡貧困戶有效需求的30%。

——金融服務水準明顯提升。加快貧困縣金融機構網點建設,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市場準入門檻,保持貧困縣現有網點基本穩定並力爭增加。繼續推進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力爭貧困縣基礎金融服務行政村覆蓋率每年提高5個百分點,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覆蓋。改善貧困縣支付結算環境,力爭2018年底基本實現自助銀行“鎮鎮通”、電話銀行終端(或POS機)“村村通”、手機銀行“戶戶通”。

——金融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深入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與創建活動,貧困地區信用鄉鎮覆蓋率進一步提高。加強貧困地區金融知識普及,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保障貧困地區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保險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加強貧困地區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創新保險扶貧模式,大力發展三農保險,擴大大病保險覆蓋面,積極鼓勵貧困人口參保,不斷提高貧困地區保險保障程度和保險服務水準。

三、工作理念

——精準扶貧。精準扶貧是金融扶貧工作的基本出發點,一方面精準定位金融扶貧對象,針對扶貧對象制定差異化扶持政策,找準支援方向和切入點;另一方面精準定位金融扶貧産品,堅持市場化和政策扶持相結合,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開發適合不同扶貧對象的金融産品,做到扶貧措施精準。

——普惠金融。發展普惠金融是金融扶貧工作的主要著力點,通過建立為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引導金融資源向弱勢群體傾斜,增強貧困地區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

——創新發展。創新發展是金融扶貧的動力源,堅持創新發展的引領作用,通過創新適合貧困地區實際的金融産品,創新金融服務提供方式,提升金融支援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的密度和深度,助推金融扶貧工作取得實效。

——協調推進。協調推進是金融扶貧的重要支撐點,一方面加強金融政策與財政政策等的協調配合,發揮政策協調的支援和引領作用;另一方面加強金融系統與政府各部門間的協調聯動,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第三,金融機構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將各機構之間政策優勢、資訊優勢和資源優勢疊加融合,發揮協同效應。

四、組織實施精準扶貧,精準對接貧困地區金融服務需求

(一)精準對接貧困地區發展規劃,掌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金融服務需求。人民銀行各縣(市)支行要牽頭轄區金融機構加強與當地扶貧、發改、財政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建立金融扶貧資訊對接共用機制,掌握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總體規劃,制定具體的配套支援措施,統籌轄內扶貧開發金融支援工作。各金融機構要制定金融扶貧專項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及時向人民銀行報備。積極與扶貧部門對接,深入了解本地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人口基本情況,掌握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人口發展生産、易地搬遷等方面的資金需求和金融服務需求資訊,建立精準扶貧金融服務檔案,實行“一戶一檔”管理。

(二)精準對接貧困地區産業發展,帶動貧困人口增收致富。各金融機構要結合貧困地區實際,以特色産業扶貧、光伏産業扶貧、旅遊産業扶貧和電商扶貧為支援重點。圍繞畜牧、蠶桑、設施蔬菜、中藥材、小雜糧等特色農業産業,瞄準見效快、覆蓋面廣、能有效促進農民增收的種養加特色農業項目,深入了解信貸需求資訊,加大信貸投入,支援農業産業化發展。積極跟進光伏扶貧産業示範試點建設,加強對農戶分佈式光伏發電、光伏電站建設等項目的信貸支援。開展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支援貧困地區依託生態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古建資源優勢增收致富。支援電商企業拓展農村業務的融資需求,提升貧困地區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水準。

(三)精準對接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支援貧困人口易地脫貧。按照政府扶貧搬遷整體規劃,加強金融與扶貧搬遷項目的對接,對符合要求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政策性銀行要優先安排資金,適當放寬貸款期限,合理確定貸款利率,確保易地扶貧搬遷重點項目建設的資金供給。人民銀行要加強對易地扶貧搬遷信貸資金的統計監測分析和政策實施效果的督查評估工作,指導金融機構管好用好易地扶貧搬遷貸款。加強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協調配合,支援市財政、扶貧等部門聯合組建的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進一步加大對易地搬遷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後續産業發展的信貸投入,支援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隨自然村整體搬遷的其他農戶易地脫貧。

(四)精準對接生態補償脫貧工程,支援貧困人口參與生態建設。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綠色農業、資源綜合利用、環保轉産項目、生態文明示範工程等項目建設的信貸支援,對貧困地區經濟主體和農戶生態環境改善方面的信貸需求,進一步放寬抵押擔保條件,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支援其發展生態經濟,提高貧困人口的參與度和受益水準。加強對貧困地區危房改造、人居環境整治、新農村建設等民生工程建設的信貸投放,支援貧困地區群眾參與生態工程建設。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節能收益抵押貸款、綠色設備賣方信貸等創新業務,促進生態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五)精準對接貧困人口就業就學金融需求,支援貧困群體自主發展。推動金融機構完善扶貧小額貸款管理機制,簡化貸款手續和審批流程,建立扶貧小額信貸綠色通道,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信貸支援。進一步完善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性擔保和商業化運作雙軌運作機制,積極支援貧困地區掌握實用技術農戶、農村剩餘勞動力和困難人員創業就業。落實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加大助學貸款投放力度,幫助貧困家庭子女完成學業。支援發放康復扶貧貸款,扶助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

五、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努力增強貧困地區金融服務可獲得性

(六)加強金融機構網點建設,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鼓勵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設立縣域及以下分支機構,支援農商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下沉服務網點,擴大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覆蓋面。進一步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市場準入門檻,積極培育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援民間資本在貧困地區優先設立金融機構,強化農村金融市場的同業競爭,增加貧困地區信貸供給。鼓勵金融機構深入貧困地區開展流動服務、背包銀行等創新服務活動,延伸金融服務網路。

(七)改善農村地區支付結算環境,提升金融服務便利度。針對農村地區現狀,積極推廣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穩妥推進網上支付、手機支付等新型電子支付方式。加強貧困地區電話銀行終端、POS機、ATM機等自助終端的布放,方便貧困地區居民方便快捷辦理金融業務。深化銀行卡助農取款、農民工銀行卡、銀行卡農戶貸款發放等特色服務,加快“金融綜合服務站”建設工作,滿足貧困地區農民各項支農補貼發放、小額取現、轉賬消費和餘額查詢等基本服務需求,實現金融綜合服務站行政村基本全覆蓋。推動全市農村支付服務網路與電商網路的有效對接,鼓勵電子支付服務渠道與農村電子商務服務點、體驗店融合式或功能疊加式發展。

(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貧困地區信用環境。加強徵信知識宣傳,組織金融機構深入貧困地區開展多形式的宣傳活動,發揮徵信文化在建立社會信用環境中的引領示範作用。推動農戶信用資訊與建檔立卡貧困戶資訊的共用,完善信用資訊數據庫,健全信用等級評定制度,鼓勵金融機構對信用等級較高的農戶給予無抵押擔保授信和利率優惠。深入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各類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有效維護金融債權。

(九)深入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強化貧困地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脫貧攻堅期間內,借助縣、鄉兩級平臺,面向基層幹部開展農村金融改革、小額信貸、農業保險、資本市場等知識的宣傳培訓,提升基層幹部運用金融知識開展精準扶貧的意識和能力。組織金融機構對全市200個貧困村開展不少於兩次的金融知識、金融政策、金融産品、融資工具等方面的培訓,提高貧困地區金融知識普及度和消費者金融素養。強化金融機構對貧困地區金融消費者的教育、引導責任,加強金融風險提示。完善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做好貧困地區金融消費投訴處理工作,維護貧困地區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積極推動創新發展,有效拓寬貧困地區融資渠道

(十)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滿足貧困地區多樣化發展需要。各金融機構要針對貧困地區産權制度和現代農業發展趨勢,開發符合當地經濟及産業特色的信貸産品和金融服務方式,支援貧困地區多渠道籌集扶貧開發資金。積極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合理拓寬農村抵質押物範圍,大力發展大型農機具抵押、林權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房財産權抵押等信貸業務,緩解貧困地區商業性擔保能力不足問題。支援金融機構為貧困戶提供免抵押、免擔保、財政貼息的扶貧小額信貸,鼓勵金融機構開辦無抵押經營性小額貸款和信用貸款業務,發展農村微型金融。積極利用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等金融基礎設施,開展應收賬款質押和保理等融資業務,服務涉農企業融資。

(十一)加強融資輔導和培育,拓寬貧困地區企業融資渠道。鼓勵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租賃等機構在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加大貧困地區資本市場培訓培育、産品創新和金融服務力度,加強對貧困地區有上市前景企業的輔導培育和協調推動,支援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到新三版或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加大債券市場服務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積極引導各類資本有序流入優質農業項目,支援農業産業投資基金、農業科技創業投資基金髮展。鼓勵企業進入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盤活企業資産,加快資金週轉。

(十二)創新發展扶貧保險産品和服務,提高貧困地區風險保障能力。完善農業保險保障體系,支援保險機構在農村和貧困地區設立服務網點,鼓勵保險機構在貧困地區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涉農信貸保證保險等保險産品,有效激活和完善貧困地區金融服務鏈。鼓勵保險機構與政府扶貧部門合作,進一步深化銀保互動,積極探索“農戶+財政+保險+銀行”的新型融資模式,發揮保險機制的風險分散和信用增級功能,提升扶貧資金使用效能。著力強化基本醫保、大病醫保、醫療救助和商業健康保險互補聯動,提高保險資金使用效應,緩解貧困群眾因病致貧、因災返貧問題,運用保險機制實施健康扶貧,助力脫貧攻堅。

七、多措並舉協調推進,全力助推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十三)用好扶貧再貸款,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作用。人民銀行要加大貧困縣法人金融機構扶貧再貸款支援力度,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支援脫貧攻堅提供較長期資金來源。創建“扶貧再貸款示範區”,探索“扶貧再貸款+配套貸款+優惠利率”的金融支援模式,通過扶貧再貸款撬動資金作用,促進貧困地區涉農貸款穩步增長。加強對運用扶貧再貸款資金髮放貸款的臺賬管理,嚴格對扶貧再貸款資金投向、用途、數量、利率的監測分析和評估考核,有效提高扶貧再貸款的政策效果。

(十四)加強金融與財政政策的協調配合,促進貧困地區資金供給。探索貨幣政策工具使用與財政扶貧的有機結合,增加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對金融資源的支援和引導作用。積極落實扶貧小額信貸貼息政策,設立扶貧貸款貼息專項資金,加大對貧困戶貸款貼息的財政投入,減輕貧困戶貸款利息負擔。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産品加工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種養殖專業大戶的支援力度,帶動貧困戶增收致富。探索建立貧困地區融資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專項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貸款及帶動貧困人口就業的各類扶貧經濟組織貸款風險補償。支援政府出資組建融資擔保機構,為貧困地區農業、農戶貸款提供信用擔保服務。

(十五)完善差異化監管政策,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穩健發展。根據貧困地區金融機構貸款的風險、成本和核銷等具體情況,對不良貸款率實行差異化考核,適當提高貧困地區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容忍度。對符合規定的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適用較低風險權重,促進涉農金融機構支農扶貧積極性的進一步提高。

八、保障措施

(十六)建立健全金融扶貧工作長效機制。加強金融扶貧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晉城市金融扶貧工作領導組,具體負責金融扶貧的整體部署和督促落實工作。建立與市金融辦、扶貧辦、發改委、財政局、銀監局、保險行業協會等部門的協作機制,加強各方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協調聯動,爭取在産業政策、信貸政策、財政激勵、金融監管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開金融扶貧聯席會議,加強各部門間的資訊交流與共用,研究解決金融扶貧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共同推動全市金融扶貧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十七)加強對金融扶貧工作的統計監測和考核評估。建立金融扶貧工作報告、專項統計和評估制度,將金融扶貧工作作為考評金融機構支援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人民銀行要定期組織開展金融機構金融扶貧政策執行效果評估工作,從支援力度、服務水準、基礎設施和扶貧實效等多個方面對金融機構進行綜合評估,推動評估結果與完善金融扶貧政策、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與金融市場管理工具以及建議政府給予配套政策支援等方面的掛鉤,確保金融扶貧政策取得實效。

(十八)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大力組織開展金融扶貧政策知識的宣傳培訓,努力提高金融機構和各有關部門對金融扶貧政策措施、對象用途、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的理解掌握,充分調動金融機構及有關部門參與金融扶貧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注重典型培養,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努力營造金融扶貧攻堅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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