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網際網路募捐:善款能否用到刀刃上?

發佈時間: 2016-09-08 10:45:04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錢一彬 董絲雨 潘 躍 | 責任編輯: 石璐

關鍵詞: 網際網路,自協調,師曾志,安檢門,白名單,民政部,國家網信辦,公益,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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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三問網際網路募捐)

網路求助、愛心接力、眾籌善款……各類網際網路募捐平臺,為網友奉獻愛心、傳遞希望提供了高效、便利的渠道和橋梁,令個人求助的聲音不再孤立無援。

然而,近年來頻繁爆出的信任危機也給網際網路募捐平臺和相關服務的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真偽資訊參差混雜,騙捐現象頻現;監管機制缺位,法律保障不足……這往往令施以援手的網友最後直呼“很受傷”。

善款是否真正到達了求助人手中?善款是否真正用到了該用的地方?遭遇“騙捐”是否追責有門?“網際網路+公益”時代,以上“三問”,成為募捐網友最關心的問題。

日前,民政部發佈公告,指定包括新浪微公益、輕鬆籌等在內的13家平臺為首批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募捐資訊平臺。這份“白名單”既是對入圍平臺的認可,也對當前網際網路募捐行業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問

●騙捐事件頻發

●平臺信用透支

“定心丸”何在?

無論是個人在網路社區和募捐平臺發帖求助,還是通過社交平臺擴散求助資訊,網際網路募捐令網友迅速完成從獲知資訊到完成善舉的過程,可謂高效、便利。然而現實中,有少部分人打起了利用網友善心騙取善款的主意。

2015年6月,所謂“知乎女神”童瑤通過炮製“雞湯文”,與自己的“小號”一唱一和,自編自演了一場女大學生長期患病無錢醫治的戲碼,騙取愛心捐款15萬餘元。

2015年8月,廣西楊某在天津濱海新區爆炸發生後,謊稱父親在事故中死亡,利用某網站打賞功能謀得善款近10萬元。

據人民網輿情監測室有關調查顯示,受類似負面新聞影響,46.3%的被調查者對網際網路募捐的真實性和安全性存疑;10.2%的被調查者認為層出不窮的“騙捐門”耗損公眾同情心,導致個人募捐無人敢信。

無論是傳統的慈善組織,還是新興的網際網路募捐,社會公信力始終是它們的生命線。這就要求網際網路募捐資訊平臺的募捐流程,須逐漸走向公開和透明化。以輕鬆籌平臺為例,其針對大病救助患者的項目,需提交詳細的審核材料,包括手持身份證照片、患者本人或患者與提款人關係證明、醫院診斷證明、籌款使用説明等。

但是,即便是通過募捐資訊平臺發佈的求助資訊,也難免魚龍混雜:一是籌款發起人資訊真偽難辨,騙捐門頻現,“網路求助”時常淪為“網路乞討”甚至“網路詐騙”;二是個別項目存在虛報誇大籌款數額的情況;三是針對善款使用的追蹤和公開機制不完善。

“網際網路募捐平臺可以發揮的最大優勢是透明化”,中國社科院資訊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認為,“網際網路公益募捐如果能做到賬目公開,過程透明,讓公益募捐人看到每一分錢的去向,就比較容易取得人們的信任。”

二問

●監督權責不明

●平臺有待規範

“安檢門”裝否?

去年12月,佛山一對夫婦通過網際網路平臺為救女籌集善款。女兒醫治無效不幸離世後,該夫婦在朋友圈曬旅遊和美食的照片被網友爆料。雖然該夫婦辯稱旅行費用並非來自善款,但由於平臺未給出籌款使用去向明細,導致質疑聲依然不斷。

一位在德留學生用網際網路籌款500萬治療白血病,卻被質疑其已享受醫療保險。事後,募捐平臺雖迅速凍結了該籌款項目並展開調查,但其客服人員也表示,上傳到平臺的材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由籌款人承擔法律責任,平臺方並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網路募捐,傳播面廣、速度快、公眾參與度高,加之這些資訊在朋友圈傳播後得到熟人社交的迅速擴散,因此其募捐到的善款數目往往不菲。若沒有專門的法律和嚴格的監管,那些想要捐款的網友會産生疑慮,影響其捐款積極性。

9月1日,《公開募捐平臺服務管理辦法》施行。辦法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在提供公開募捐平臺服務時,應當查驗慈善組織的登記證書和公開募捐資格證書,不得代為接受慈善捐贈財産。同時,辦法鼓勵網路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為慈善組織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評價服務,對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的信用情況客觀、公正地採集與記錄。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透露,未來將啟動網際網路募捐資訊平臺的動態管理及大數據研究,建立定期報告制度、運營評估制度、動態調整機制和第三方社會監督與評審機制。對於運營過程中出現重大事故、負面事件的平臺,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同時通報相關部門,並向社會公佈。

新浪微公益總監楊光告訴記者,微公益對求助者的身份,求助事件的詳細描述以及花費金額均有公示,在募捐完成後也會提示公益基金會及時更新項目進展。同時,微公益平臺本身不會接受任何捐款,也不會截取任何捐款或者收取手續費。

三問

●監管創新並舉

●保障公益未來

“保護傘”誰撐?

現實中,也有一些募捐資訊平臺直接卷走救命錢不見蹤影。肇慶患白血病女孩黃綺雯,為湊夠40萬治療費向“白血病公益救助會”微信公眾號發出求助,後發現該機構收捐款統計與捐款數額明顯不符,其主體公司卷走救命錢後早已消失無蹤。

遭遇騙捐,能否追責有門?

在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趙廉慧看來,《慈善法》目前尚缺乏對網路平臺機構違法行為的追責規定。同時,平臺、利用平臺詐騙的當事人,是否以及如何承擔民事責任,現有法律也缺乏清晰規定。

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認為,網際網路募捐資訊平臺的規範運營,還需進一步細化規則。比如,平台資質認定、發佈內容規範、平臺義務與責任等,這些問題都待厘清。

在有關專家看來,加強監管,也為網際網路募捐創新提供了保障。目前網際網路募捐不僅借助更多的形式,在募捐內容上也有了更多嘗試,例如一些平臺和項目通過捐贈步數等,將運動數據兌換成雞蛋和牛奶送至山區兒童手中。

此外,募捐資訊平臺的業務能力建設亟待完善。一些平臺在涉及大病救治項目上,難以形成相對統一的數額審核結果。還有一些團隊由於管理水準較低,導致中間環節的運營成本過高。

姜奇平認為,要解決專業化水準不高的問題,應當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優勢,將提高團隊人員素質放在突出位置,加強自組織、自協調能力。

“網際網路本質上具有公益屬性,能讓人在利他的過程中實現自我價值。網際網路募捐縮短了傳統募捐方式的中間鏈條,未來它不再只是資訊的傳遞和分享,而將成為一種更廣泛的社會行動,帶來實實在在的改變。這種改變,才剛剛開始。”北京大學公共傳播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師曾志認為,只有通過規範與創新,才能令網際網路募捐平臺發揮出應有的社會效益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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