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由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中國人口報》于1995年共同發起的一種開髮式扶貧公益項目。旨在通過向社會募集資金,為貧困地區的貧困家庭母親提供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機會,幫助她們發展生産,提高能力,改善生存狀況,加快脫貧致富,促進貧困地區的兩性平等。
幸福工程的主要扶持對像是,國家和省定扶貧重點縣實行了計劃生育的貧困母親(家庭年每人平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貧困標準)。扶持途徑和方式採取“三治”:一是治窮。採取小額資助形式幫助貧困母親發展生産,增加收入,勤勞致富。二是治愚。主要通過興辦“母親學校”,普及科學知識,轉變思想觀念,向受助母親傳授各類種植、養殖和加工等一般性技術。三是治病。利用該縣的醫療、衛生、計生等現有力量和設施設備,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受助母親提供健康普查服務,並治療一般性常見婦科疾病,改善貧困母親的健康狀況。幸福工程的救助資金來源於社會募集資金,主要是眾多愛心企業和各界人士。
幸福工程的治窮(生産扶持)運作模式是:(1)小額資助。向每位受助貧困母親(戶)提供3000—5000元的救助款。2011年國家提高扶貧標準以後,救助款額度提高到每人(戶)5000-10000元。(2)直接到人。縣(市)幸福工程項目辦與受助母親簽訂協議,將救助資金直接落實到受助母親,並親自簽字領款。(3)滾動運作。項目實施週期內,受助母親用款時間由縣(市)項目辦根據項目內容確定,到期收回繼續週轉使用,救助其他貧困母親。(4)勞動脫貧。通過項目救助,激發貧困母親參與生産勞動的熱情,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意識,通過自身的勞動增加經濟收入,提高社會地位。
截至2011年底,幸福工程在29個省(區、市)的640個縣(市)開展了項目救助,累計投入資金8.3億元,救助貧困母親25.33萬人。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