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雙邊援助並行的一種發展援助方式,指多邊機構利用成員國捐款、認繳股本、優惠貸款和其他來源的資金向受援國或地區提供的經濟技術援助。
向發展中國家或地區提供多邊援助的多邊機構,主要包括聯合國系統內部多邊機構及專門機構、國際金融組織和一些區域性多邊機構。聯合國系統內部多邊機構及專門機構主要有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國際農業發展基金、國際勞工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其中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是聯合國系統內最大的技術援助機構。國際金融機構主要包括聯合國系統的世界銀行集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農業發展基金以及一些地區性的國際金融機構,如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汎美開發銀行、歐洲投資銀行等。聯合國多邊機構主要以贈款形式向發展中國家或地區提供技術援助;國際金融機構則多以優惠貸款方式向受援國提供項目援助。
多邊機構對成員國的捐款、認繳股本、優惠貸款和其他來源的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和分配,這種多邊援助方式與雙邊援助相比,透明度較高,一般對受援國不利的附加條件較少,受到發展中國家的歡迎。長期以來,多邊援助和多邊機構在促進全球減貧與發展事業中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扶貧領域加大對外開放力度,實施“引進來”方略,中國政府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多邊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獲得了國際多邊機構提供的大量資金和技術援助,在基礎設施建設、減貧、教育、衛生、環境和可持續發展、性別平等等領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這些多邊援助,對促進我國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減貧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