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基金會資訊披露制度是怎樣的?

發佈時間: 2015-01-16 16:29:03 | 來源: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蔚力 | 責任編輯: 魏博

關鍵詞: 民政部,扶貧,中國紅基會,資訊披露,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為保障社會公眾、機構和組織依法獲取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簡稱"中國紅基會")資訊,提高中國紅基會工作的透明度和社會公信力,依照《基金會資訊公佈辦法》、《公益慈善捐助資訊公開指引》、《關於規範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等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中國紅十字基金會資訊披露制度。

資訊披露的內容與分類

中國紅基會對所披露的資訊實行分類管理,按照資訊披露的內容分為以下十類:組織基本資訊、內部管理制度、工作動態資訊、募捐活動資訊、接受捐贈資訊、捐贈款物使用資訊、財務資訊、公益項目與專項基金資訊、年度工作報告、重大事件專項資訊。

(一)組織基本資訊包括:基本情況(名稱、成立時間、宗旨和業務範圍、辦公地點、聯繫方式)、組織架構、領導人簡介、年檢情況、評估結果等。

(二)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資訊披露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

(三)工作動態資訊包括:日常工作、活動開展情況。

(四)募捐活動資訊包括:活動名稱、活動地域、活動起止時間、捐贈人權利義務、募集款物計劃及活動目標、募集款物的用途、募集款物的使用計劃、募捐活動的合作夥伴、募捐活動的方式、募捐款物數額、募捐工作成本及開支情況等。

(五)接受捐贈資訊包括:接受捐贈款物時間、捐贈來源、接受捐贈款物性質(定向捐贈或非定向捐贈)、接受捐贈款物內容(捐贈類型、捐贈數額)、捐贈方式等。

(六)捐贈款物使用資訊包括:受益對象、受益地區、捐贈款物撥付和使用的時間與數額、捐贈活動和項目的成本、捐助效果(圖片、數字、文字説明)等。

(七)財務資訊包括: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等。

(八)公益項目與專項基金資訊包括:公益項目或專項基金設立背景、救助範圍、管理規定、申請資助方式、募捐及資助情況。

(九)年度工作報告資訊包括: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年度重要活動資訊、年度組織建設情況等。

(十)重大事件專項資訊包括:舉辦重大社會活動、開展重大社會募捐活動等資訊。按照資訊披露的對象分為:面向社會公眾、面向捐贈人以及面向受助人的資訊披露。

對於因披露而可能出現危及國家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資訊,以及我國法律明文禁止披露的資訊,中國紅基會依法不予披露。

資訊披露的方式

中國紅基會通過以下方式披露資訊:

(一)官方網站與機構出版物(如年報、內刊等);

(二)大眾媒體(電視、報紙、電臺、雜誌等);

(三)現場公開(如開放日、新聞發佈會等);

(四)定期郵寄或電郵公益慈善項目報告、專項基金的年度報告;

(五)根據申請人的要求,以信函(包括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向申請人披露資訊。

一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有權要求中國紅基會披露資訊。中國紅基會應申請人的要求,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披露相關資訊。如申請人申請披露的資訊涉及捐贈人或受助人的資訊,中國紅基會在徵求捐贈人或受助人的意見後,相應披露有關資訊。如捐贈人和受助人不願公開資訊的,在事先通知中國紅基會或披露過程中通知中國紅基會的,中國紅基會均採取措施,限制資訊的披露。

資訊披露的管理與監督

中國紅基會的資訊披露實行專人負責、專崗管理、統一協調的工作模式,各部門設資訊披露員,負責本部門資訊披露活動以及相關協調工作。各部門要對披露資訊進行審查,審核是否存在依法或

依照捐贈人、受助人意願不予披露的資訊,資訊披露是否完整和準確。

資訊披露前,相關資訊必須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重大專項事件資訊披露必須經過分管資訊披露工作的領導審核批准。

中國紅基會將誠心接受捐贈人、受助人以及社會公眾對本會所披露資訊的監督,積極收集意見與建議,並對缺失或錯誤資訊進行及時地補充和更正。

中國紅基會將在資訊披露後,對披露資訊材料進行存檔。

中國紅基會對內設機構資訊披露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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