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扶貧開發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這三十多年來,我們國家一共有6億多人擺脫了貧困。按照現在的扶貧標準,實際是國家2011年在啟動新世紀以來第二個扶貧綱要之後確定的新的扶貧標準,這個標準是2010年的不變價2300元,根據各種因素,每年不變價價格的現價還在調整,和以前比,已經提高了十多倍。就是在改革開放之初那幾年,當時第一次設立的扶貧標準是206元,現在已經到了2300元,而且是2010年不變價。
從國家採用新標準之後,2011年開始到去年年底,僅僅3年的時間,我國又在新標準下減少了近4000萬貧困人口,當時新標準下,我國的貧困發生率12.7%,到去年年底,這個發生率下降到了8.5%。所以應該説,改革開放30多年的進程,就是中國大規模有計劃有組織扶貧開發取得巨大成就的過程,也是改革開放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