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有效培訓逐步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意見》提出,要加強貧困農戶能力建設,把災區貧困村扶貧開發重點放在提高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上,通過各種有效培訓,培養“明白人”、“經紀人”,努力提升貧困人口社會就業、外出務工、科技致富、防病治病、發展創新、當家理財、自我組織和自立自強能力,逐步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切實減輕災區貧困農戶生産生活負擔,省政府原有免除災區各類職業(執業)資格證書行政事業性收費時間,延續到2015年6月30日。財政、教育部門將研究制定減免災區貧困農戶子女九年制義務教育作業本費和高中期間學雜費政策。災區貧困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群眾投勞折資,必須通過一事一議程式,做到群眾自願、記錄齊全、過程公開,避免出現災區貧困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由村民集資的現象。
到2020年基本消除貧困現象
推動新村建設與連片扶貧開發、土地整理、移民搬遷、城鎮及開發區建設、優化調整産業結構和交通、水利等重點工程建設相結合,加強統籌,整體推進,到2020年基本消除貧困現象,實現貧困村向新農村、小康村的轉變,貧困戶向寬裕戶、小康戶的轉變。
根據安排,省財政、扶貧移民部門今年安排財政扶貧專項資金3100萬元,在31個有扶貧開發任務的極重和重災縣,每縣選1個貧困村並投入100萬元資金開展災後産業扶貧試點。
財政扶貧資金給予勞務輸出培訓的補助,對災區少數民族縣每人平均1200元,極重和重災縣每人平均1000元,一般受災縣每人平均800元,主要用於貧困農民參加培訓期間的培訓費和食宿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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