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汶川地震災區扶貧幫困工作,儘快解決貧困群眾溫飽問題並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省委、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了《關於促進汶川地震災區扶貧幫困的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消除貧困現象,實現貧困村向新農村、小康村的轉變,貧困戶向寬裕戶、小康戶的轉變。
8類特殊困難群體要給予相應幫扶
《意見》提出,要切實做好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對家庭主要勞動力遇難和傷殘家庭、新老“三孤”、極重和重災縣低保戶、因災失地失業農民、因災致貧家庭學生、償還農房重建貸款困難農戶、需繼續進行醫療康復和醫療救助的人員、需康復的殘疾人等8類特殊困難群體,要給予相應幫扶,儘快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
在極重和重災縣加快開展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將災區失地或每人平均耕地面積不足4分的農民逐步納入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對確需後續康復治療的重殘人員,提供必要的康復治療條件和費用;對兩年恢復重建期滿後仍有特殊困難並符合條件的重災家庭,分別按照城鄉低保政策規定納入低保,並按當地分類救助實施辦法提高補助水準;對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的受災困難群眾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