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雲南省民政、糧食部門決定在全省開展“抗旱救災民政救助特別行動”,擬動用部分地方儲備糧保障因旱生活困難群眾的口糧供應,確保災區群眾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此次救助行動的對像是旱災區每人平均基本口糧不足每天1斤的受災農戶,並對災區“三無人員”(小春無收成人員、無經濟收入來源人員和當前無基本生活口糧人員)實施重點救助,確保受災群眾每人每天1斤基本口糧。災區各級民政部門將在對4—6月間缺糧人員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區別不同情況在1—3個月內實行補差救助。救災糧發放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專物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由有關部門限期發放到災區困難群眾手中,並組織專門人員進村入戶,對五保戶等困難群體送糧到府,確保不漏一戶、不少一人。雲南省民政廳將派出7個包乾督查組採取現場督查為主,書面、電話、文件督查為輔等方式,重點對縣、鄉民政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集中督查。
救災所用地方儲備糧按照就近出庫、加工和調運的原則,首先動用縣級儲備糧、再依次州市級儲備糧、省級儲備糧的順序進行安排。救災糧按照“先供應、後結算”的辦法,由災區糧食部門與民政部門根據出庫數量據實結算,價格由糧食部門指定國有糧食企業按照保本、略低於市場價格確定,每公斤秈米價格不得高於3.2元。用於救災的地方儲備糧,出庫原糧必須符合國家糧食儲存及衛生標準,並附有資質的質檢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加工的大米必須符合國家GB1354-(2009)及相關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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