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的扶持方式,或將有助於改變中國扶貧工作難以瞄準“目標人群”的現狀。
2009年7月15日,世界銀行發佈的報告《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減少當前和未來的貧困》(下稱《報告》)認為,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項目,將成為“瞄準效果差的補助項目”的改革切入點。
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項目是指,將現金轉移支付給貧困家庭,但條件是這些家庭必須履行約定,投資孩子的人力資本。要求家庭定期檢查孩子的健康和營養狀況,考察學生的出勤率和學習成績。
由此,要使這一模式有效運轉,除了保障目標人群能夠加入項目,還必須建立對他們的審核機制、可靠的監測和評估體系以及現金支付機制。
有條件轉移支付項目1997年首次在墨西哥建立,至今已在日本、巴西、厄瓜多、牙買加、土耳其等數十個國家展開。目前,該項目多是將錢給母親或是學生本人。
世界銀行人類發展網路首席經濟學家阿裏爾·費茲賓認為,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能夠較大地改善貧困狀況,促進貧困家庭消費。他強調,轉移支付的金額越大,這種影響越大。在尼加拉瓜,轉移支付佔每人平均消費的比重平均為30%,貧困率減少了5—9個百分點。
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大幅提高了教育和衛生服務的使用。阿裏爾·費茲賓告訴大家,該項目使得公共服務的使用大幅增長,減少了在教育和衛生服務使用方面業已存在的差距。具體表現在項目受益人群的入學率提高,對預防性保健服務的使用亦有積極的影響。
目前,中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已基本建立,但養老、醫療、社會救助等分佈在不同部門。民政部社會救助司農村處處長高華俊認為,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項目若要在中國落地,需要更強的組織能力和成本控制力。只有得到各相關部門的同樣重視,建立有效的績效和評估體系,才是可行的。
阿裏爾·費茲賓也指出,就目前各國實施情況而言,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只是社會保障大家庭的一員,不可能成為解決所有貧困家庭問題的工具。對於老年貧困人口、超過項目規定年齡的貧困家庭子女等問題,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的方法可能並不適用。有鋻於此,有條件現金轉移支付項目,需要和工作福利、就業和社會養老等其他福利項目相輔相成。(《財經網》北京專稿/實習記者張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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