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省困難群眾辦理部分公證事項將享受到免收費用的待遇。 6月29日,在省公證協會第四次代表大會上,有關部門公佈了這一惠民新政。
此次實施的新舉措,對象涉及所有的困難群眾。困難群眾須先在本地街道或鄉鎮開具一份經濟收入證明,之後到公證處申請。一旦通過,他們將在 8方面的公證過程中不用花一分錢,即:撫恤金公證、救濟金公證、勞工賠償金公證、社會保險公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公證、贍養公證、撫養公證、扶養公證。
另外,一般群眾在辦理社會公益性捐贈、遺體捐贈等公證事項時,公證機構也將免費公證。對於老弱病殘,公證部門也將提供到府服務,分文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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