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4月7日公佈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三年內,我國將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支援邊遠地區村衛生室建設,實現全國每個行政村都有衛生室。
《實施方案》同時提出,要發揮縣級醫院的龍頭作用,三年內中央重點支援2000所左右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標準化水準。完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規劃支援的2.9萬所鄉鎮衛生院建設任務,再支援改擴建5000所中心鄉鎮衛生院,每個縣1-3所。
此外,根據這一《實施方案》,我國還將在三年內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1.1萬個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央支援困難地區2400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
為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還提出,公立醫院資源過剩地區,要進行醫療資源重組,充實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社會力量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償;對其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簽訂醫療保險定點合同等方式,由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等渠道補償。鼓勵有資質的人員開辦診所或個體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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