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三孤人員的安置大多在本地,或投親靠友,或安置在福利機構,還有少部分在過渡性安置點。孤兒收養工作目前尚未開始,但估計最後符合收養條件的不是很多。”7月7日上午,記者致電四川省民政廳,新聞辦一位工作人員這樣説。
據了解,民政部于6月3日出臺了《關於汶川大地震四川省“三孤”人員救助安置的意見》,明確了“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就近為主、異地為輔”的總體原則。對孤兒和暫時無人認領的兒童,《意見》提出,一方面儘快幫助他們搜尋父母和親屬,一方面儘快把他們妥善安置到四川省內條件較好的福利機構和公辦學校,暫時集中養育或在學校寄宿。四川省內安置有困難的,由民政部協調安置。
《意見》明確長期安置要堅持親屬優先的原則,待孤兒身份確認後,孤兒首先由有監護能力的親屬監護撫養,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義務;儘早對符合條件的孤兒依法開展家庭收養,遇難學生家庭中有收養地震孤兒意願的,可優先安排;對於無法被家庭收養的孤兒,要通過家庭寄養為孤兒提供家庭化的照料模式或類家庭養育;部分孤兒在四川省內災區和其他地市條件較好的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
四川省民政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報名收養地震孤兒的熱心人士很多,但現在來看符合收養條件的孤兒並不多,絕大部分由當地親友監護。目前有一些熱心機構接孩子去異地上學或生活,但只是提供臨時救助而非收養。(記者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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