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戶
壓力被有效分解後,楊茂宣依舊不得閒。
6月9日,41歲的阿壩人羅慧明,走了幾公里的山路,找到楊茂宣。她倚在帳篷門口,氣喘吁吁地問:“租房子的,能不能領錢?要啥條件?”
這兩天,開始發放每人每天10塊錢的撤離補助款。楊茂宣破舊的小靈通,一天要接500個電話。
所有因堰塞湖疏散的群眾,不論本地人還是外來人口,不論住在安置點還是投親靠友,從疏散之日起到預警解除期間,每人每天可得到10塊錢、1斤糧的補助。
羅慧明投親靠友住在姐姐家,聽説要發錢,就回來問。
“把租房合同,房東和你們家所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帶來,再讓房東寫份證明。”楊茂宣的回答簡單清晰。
羅慧明犯了難,出來得急,身份證放在家裏,城裏戒嚴不讓回家,房東也出去避難了,證明到哪去開?
“必須得有證明,救災款不能髮發,要負法律責任的。”楊茂宣説。他一直記得辦事處書記王慶在動員會上對所有社區主任的叮囑,“拜託各位,賬目一定要做得清楚,不能讓大家挑出毛病。”
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鐵打的原則,很難堅持。
楊茂宣不僅要保證資金髮放的準確,還要保證及時。特殊時期,很多人沒法工作,要讓大家能吃上飯。最難辦的,就是外來人口。
“平常在居委會登記的外來人口不多,一説要發錢了,就冒出好多人。”楊茂宣説,有些人,在別的社區領了錢,又到這個社區領,沒有房東的證明和租賃合同,很難證明身份,但很多人又確實沒法提供這些證明。“一些我們熟悉情況,只能登個記,先把錢發了,以後再補材料,其他的人,實在沒得辦法。”楊茂宣覺得很無奈。
救濟款
臨時辦公棚對面的禮堂裏,兩張乒乓球案子一隔,王春秀和另外7個人坐在裝速食麵的紙箱子上,開始發錢。案子的另一頭,一個小時前就已排起幾十米的長隊。
隊伍前行得很緩慢,每發一份錢,都要核實兩遍資料,然後進行登記。不符合要求的,還要反覆解釋需要備齊哪些材料。10分鐘過去後,只有一個人把240塊錢塞到腰包裏,笑著走了。已經等了1個多小時的人群開始躁動,有人坐到了乒乓球案子上,有人開始破口大罵。
負責發錢的8個人都是社區居民、志願者。他們有明確的分工,63歲的公安局退休職工楊廷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保護資金安全,其餘7個有財務管理經驗的人,2人負責初審,2人負責復審,2人負責登記,1人負責發錢。每天10多萬元的現金,就裝在王春秀從不離身的腰包裏。
救濟款每次發六天的量,全部發現金,按常住人口數量撥發,不夠再申請。每天早上,街道辦事處、信用社和派出所都有專人專車把錢送到每個社區。如果余量大,晚上要再把錢返回街道保存,一萬塊錢以內社區可以自己保管。
王春秀的包裏,裝著沈家壩東街14000人的口糧錢。她是楊茂宣的愛人。每次從外面辦完事,楊茂宣都會先到發錢的禮堂,看一眼賬目就走。王春秀説,她明白丈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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