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與DNA
提取檢材後,法醫會將無名遺體的創口縫合、簡單整容,然後再火化
5月20日,來自國務院新聞辦的消息,民政部、公安部、衛生部派出的專家組,已到災區去指導遺體處理工作。
與此同時,三部聯合製定了“5·12”地震遇難人員遺體處理意見。對那些無法辨認身份的遇難者,要進行編號、記錄、拍照,提取DNA檢材,並且由公安部門統一保管和檢驗,建立“5·12”地震遇難人員身份識別的DNA數據庫。
在實際操作中,四川警方遇到了未曾料到的困難。
成都市公安系統法醫力量突出的成華分局,在災後第三天,接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急電,要求調派法醫進駐北郊殯儀館從事遺體檢驗。
接當時急電的成華分局刑警大隊教導員李天説,出發前,他們登錄公安部等網站查詢,除了發現一些空難遺體檢驗報告外,未能找到有關地震遇難遺體檢驗方面的資料。如何登記,哪些資訊需錄入,用何種登記卡,均沒有詳細説明和規定。於是,他們參照刑事案件取證方法,編制一種類似于名片大小的記錄卡。
李天説,根據事先的初步設想,在拍照前,他們給遺體填寫一張記錄卡,包含檢驗編號、時間、地點、遺體特徵(身高、體型、衣服顏色、髮型染色、四肢是否健全、有無假牙等)、遺物(手機、身份證、首飾等)、死亡初步原因、檢驗法醫姓名等基本資訊。其中,檢驗編號與裹屍袋序號、遺體照片編號、火化後骨灰盒編號一一對應。
接下來,就是提取可供DNA檢驗的材料。李天介紹,按照遺體腐敗程度和DNA分析規定,檢材可分血液、皮膚、肌肉、肋軟骨、牙齒、高密度四肢大骨等。考慮到不少遺體高度腐敗,血液不新鮮,皮膚、肌肉嚴重腐化,只有肋軟骨作DNA檢材較合適。於是,後來遺體的DNA檢材基本選用了肋軟骨,長度大約兩釐米。
如此多的小段肋軟骨該如何保存,也曾一度困擾了他們。經法醫胡華子提議,他們到沖印店找來數百個廢棄膠捲盒,加上75%酒精浸泡,放置在零下10至20℃的冰櫃中。通常情況下,這種肋軟骨至少可保存2個月。
胡華子説,若遇到腐敗嚴重且肋軟骨已腐爛的遺體,他們考慮提取磨牙,如果找不到牙齒,就用密度較高的四肢大骨來代替。
24日,胡華子和同事在北郊殯儀館遇到了兩具已全部肢解的無名遺體。他們把兩個裹屍袋打開,按人體解剖結構關係,花了一個多小時才把遺體拼成人形。拍照,登記,提取磨牙。
提取肋軟骨或磨牙後,法醫會將無名遺體的創口縫合、簡單整容後,再火化。
據了解,地震後,四川緊急從全省7市抽調法醫檢驗遇難者遺體,公安部又從重慶、貴州、雲南、湖南抽調了184名法醫和照相技術人員增援。
據最新的公開數據顯示,汶川地震中已有2700余具未知名遇難者遺體完成檢驗,提取檢材6000余份,已進行DNA檢驗360余份,錄入DNA數據庫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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