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由國務院扶貧辦正在草擬的扶貧標準調整辦法將把過去的底線抬高。其政策出發點在於不僅關注貧困人口維持基本生存所需要的收入,還將考慮他們在教育、醫療保障方面的支付能力。目前,扶貧辦正向它的26個成員單位徵求意見,在修訂之後擇日向國務院報批。如果這個貧困線提高至年收入約1300元的初稿最終得到國務院認可,中國的貧困人口將由目前的4000萬增加到8000萬。這意味著,將有更多人從中國扶貧優惠政策中獲益。(《重慶晚報》4月13日)
“一夜醒來,將近4000萬中國人發現自己被納入貧困人口的群落裏。”這是《經濟觀察報》報道這條消息時開頭的驚人之語,但是這種説法是不準確的,你是不是貧困人口你自己最清楚,並不是你年收入1280元就是貧困人口,你年收入1320元就是非貧困人口。其實,扶貧標準與貧困標準不是一個概念,也就是説扶貧線與貧困線不是一回事。
從報道中我們可以知道,國務院扶貧辦正在草擬的是抬高扶貧標準底線的辦法,即擬將過去1067元的舊扶貧標準調整為1300元的新標準。不論説是扶貧標準還是扶貧線,都與貧困標準或貧困線不是一回事。因為國際貧困標準或貧困線,是平均收入或社會中位收入乘上50%求得的數據。還有一種説法,是聯合國和世界銀行採用的國際貧困標準或貧困線,即每人平均每天消費(購買力)低於一美元,也有每人平均每天收入低於一美元或者是兩美元的説法,但通用説法是每人平均每天消費低於一美元就是貧困人口。按現在的美元與人民幣的換算比例,國際貧困標準約合每人平均每年消費2500元,而我國的新扶貧標準是每人平均年收入1300元,即使是每人平均年消費1300元,二者也相差1200元,能一樣嗎?
我國之所以沒有採用國際貧困標準為扶貧標準,那是緣于我們的國情而定的。我們是發展中國家,我們是不發達或欠發達國家,這是實際。我們如果把國際貧困標準定為扶貧標準,我們的國力或能用於扶貧的資金還很有限,也就很難真正達到扶貧的目的,與其廣撒“胡椒面”,不如集中有限資金幫助特別貧困人口。這是符合國情的政策。因此,我們能夠扶貧的貧困人口肯定要比我們按國際貧困標準計算的貧困人口少很多,這有什麼不敢明説的?如果連正視貧困的勇氣都沒有,何談解決貧困問題!
按新扶貧標準計算,我國還有8000萬人需要政府扶貧。按每人平均每天收入低於一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計算,有人説還有1.35億貧困人口。按每人平均每天消費不低於一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計算,我估計我國至少還有兩億多的貧困人口。我以為,國際貧困標準就是我國的貧困標準,至於是不是把國際貧困標準作為我國的扶貧標準,可以商榷。但是,報道説“我國擬將貧困線提高至年收入1300元,首次達到國際標準”,完全是無稽之談。任何部門任何人都不該把我國的扶貧標準等同於國際貧困標準,特別是不允許故意把我國還有8000萬需要政府扶貧的人口,簡單等同於我國的貧困人口。(張魁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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