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聯合調研顯示,我國特殊類型貧困問題仍然十分突出,要加大對特殊類型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把這些地區的發展納入區域協調發展格局中,同時儘快解決這些地區貧困群眾的基本生活、基本教育、基本就醫等基本民生問題以及影響生産的主要問題。
特殊類型貧困地區是指因自然、民族、歷史、政治等原因一般經濟增長不能帶動、常規扶貧手段難以奏效的集中連片貧困地區。聯合調研顯示,改革開放近30年來,我國的減貧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2.5億下降到2006年的2148萬,貧困發生率從30.7%下降到2.3%,但我國的特殊類型貧困問題依然非常突出。在14.8萬個整村推進扶貧村中,絕對和低收入貧困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33%;在石山區、荒漠區、高寒山區、黃土高原區、地方病高發區、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直過區”(從原始社會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地區)和42個沿邊境的扶貧重點縣,這一數字超過40%。
據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范小建介紹,對於解決特殊類型貧困問題,各地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對有條件的地方實行移民扶貧,根本擺脫難以生存的自然環境;難以移民或暫時不能移民的地方,積極推動勞動力轉移,轉移一人,帶動一戶;加強集中連片特殊貧困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集中多部門的資金和力量,在較短時間,突破瓶頸制約,創造新的發展平臺;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發展防災、減災和避災農業;實行生態補償,實施類似退耕還林這樣的政策,補貼群眾生活,減輕資源壓力。
范小建表示,特殊類型貧困地區還需要探索更具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提高扶貧工作的有效性和總體水準,要實現特殊貧困地區的脫貧,必須積極整合各類扶貧資源,大幅增加扶貧投入。 (顧仲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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