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自然、歷史等多方面原因,我國少數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貧困問題依然十分嚴峻。國家民委29日發佈的《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提出,我國將實施特困少數民族群眾解困工程,著力解決少數民族群眾特困和特需問題。
據有關資料顯示,2005年我國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為1170.4萬人,佔全國的49.5%。其中約有20個民族390萬人,貧困程度較深,貧困發生率高達23.9%。這些特困少數民族,普遍存在生産生活條件惡劣、基礎設施狀況差、社會服務水準低、增收門路少、因災因病返貧程度高等問題。
根據《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我國將重點扶持少數民族聚居的貧困地區,加大安居溫飽、易地搬遷和勞務輸出力度,推動各項扶貧開發措施進鄉、入村、到戶。優先將少數民族聚居的貧困村全部納入國家扶貧整村推進規劃實施範圍,強化對少數民族貧困人口的直接幫扶。對缺乏基本生存條件、自然災害多發區、自然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地方病高發區的特困少數民族群眾,穩步推進生態移民和易地扶貧。建立健全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少數民族貧困人口基本生活。
我國還將繼續執行扶持民族貿易、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和傳統手工業品生産發展的稅收、金融、財政等優惠政策,建立必要的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國家儲備制度。建設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産基地和區域性流通交易市場,扶持少數民族特需商品重點生産企業,對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企業和傳統手工業重點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制訂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産業指導目錄和傳統生産工藝搶救計劃。
通過未來五年的努力,我國將力爭基本實現少數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具備條件的特困村通電、通路、通電話、通廣播電視,有學校、有衛生室、有安全的人畜飲用水、有安居房、有穩定解決溫飽的基本農田或草場的目標,使特困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産、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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