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日召開的第九次全區民政會議上了解到,從2002年至今,寧夏已先後4次提高城市低保標準,使全區低保標準和平均補差由2002年底的145元、62元提高到今年的185元、92元,保障標準比全國平均水準高8元,補差水準與全國相同,保障對象由13.2萬人增加到目前的20.7萬人,5年累計發放保障金7.1億元。
1999年9月,寧夏普遍建立並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2年基本實現了全區範圍內的應保盡保。截至目前,寧夏低保先後實行了6次提標,低保保障標準達到170元、200元。與城市低保制度規範運作相比,全區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危房危窯改造、救災減災、孤殘救助、殯葬改革、雙擁優撫安置等各項民政工作均有了長足發展。
據統計,今年元月起,寧夏全面推行農村低保制度,23萬貧困農村人口納入保障範圍,並享受每人每月20至35元的保障標準;城鄉醫療救助累計救助農村貧困人口115萬人次,救助城市人口8.5萬人次;農村五保人員供養率100%;危房危窯改造解決了3.1萬戶、15.5萬特困群眾的住房難題。(記者 張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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