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席馬啟智20日主持召開第91次政府常務會議。會議研究決定,從近日起,全區各地目前執行的城市貧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普遍提高10元。
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後,銀川市、石嘴山市、永寧縣、賀蘭縣、 靈武市、平羅縣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至200元;吳忠市、青銅峽市、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中衛市、中寧縣、海原縣、固原市、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0元。
馬啟智指出,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和補助水準,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是中央部署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也是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踐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所採取的重要舉措。2007年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和諧寧夏建設的重要一年。黨的十七大和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將要召開,做好城市低保工作,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馬啟智要求,各地要按規定足額安排配套資金,並保證落實到低保資金專戶,確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在2007年上半年按照新的保障標準足額領取低保金。各級民政、財政、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城市低保資金的管理、監督、檢查,確保低保資金安全。(王建宏 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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