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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教育成國家教育改革新陣地!藝考變革大勢所趨!

來源: | 作者: | 時間: 2021-07-06 | 責編: 閆景臻

進入十月,國家有關高考教育改革的文件和部署頻繁發佈!關於提升美育教育的教學地位及以藝考為主要方向的特殊類型招生政策的變化讓我們看到了國家對於教育改革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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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一經發佈,可以説是一石激起千層浪,讓人不禁感慨,乘風破浪的時代將會給藝考生們什麼樣的藝考之路呢?小編帶大家一起了解:

鼓勵省際間聯合統考,擴大統考專業範圍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科學制定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包括招生專業、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方式、考試科目、防疫措施等有關要求。要為考生提供更多考試便利,儘量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增設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科類,鼓勵省際間聯合組織省級統考,擴大省級統考專業範圍。鼓勵高校進一步減少藝術類校考專業範圍。

鼓勵高校積極採取線上考試方式

2020年部分高校在藝術類專業校考中,結合專業考試內容和特點,試點了線上考試方式,取得積極成效。有關高校要認真總結2020年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線上考試工作方案。相關考試可採取“全程監控、現場錄製、提交作品、考評分離”的方式(即現場錄製本人作品並提交,考後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分),也可通過實時網路視頻等方式進行考核。高校要認真制定考試期間突發情況應急預案,確保考試安全平穩。

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

高校部分藝術類專業確需組織現場考試的,應使用相關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或採取線上考試等方式對考生進行初選,對通過初選的考生再組織現場校考,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鼓勵高校在初選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養考核。有關高校現場校考規模及其他考務安排要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附件:

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

1.藝術類專業範圍

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對因培養工作需要,確需在招生考試環節加以區分的,有關高校可設立招考方向(專業後加括弧註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為招考方向的情況包括:本科專業目錄中已有的專業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或變相更名);與本專業選拔和培養無合理相關性的方向;改變本專業所在類別屬性的方向,如體育運動項目方向;具有管理類專業屬性的方向等。

2.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高校藝術類專業選拔應重視考查考生藝術文化素養,著眼學生長遠發展,根據考生藝術專業課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選拔錄取。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應簡潔明瞭、通俗易懂、體現公平。同一高校同一專業(包括下設各招考方向)應採用同一種錄取辦法。

高校應合理安排藝術類專業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凡設立招考方向的專業,高校還應公佈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計劃。鼓勵高校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商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並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對於2020年已按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鼓勵相關高校2021年繼續採取2020年招生辦法。

3.藝術類專業考試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校考。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進行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應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並須將考試工作方案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

省級統考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獨立或聯合組織,校考由招生院校組織。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積極創造條件增設音樂類、舞蹈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及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等專業省級統考。聯合組織省級統考的省份,可協商合作命題或委託一省命題、分省組織測試、分省採集考試資訊、聯合閱卷(評價)或委託一省閱卷(評價)。對於本地生源極少的專業(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除外),鼓勵採取聯合組織省級統考的方式,報相關省級招委同意後向社會和高校公佈。

4.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省級招委應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未合併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於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在合併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於合併後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在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於合併後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適度提高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等有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設計學類專業參照執行。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本省(區、市)普通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錄取期間,各省(區、市)和高校不得為了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初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5.藝術類專業投檔模式

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區、市)相應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批次開始前進行。鼓勵各省(區、市)積極推進在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雙向選擇機會,提高考生志願匹配率和滿意度,更好地滿足高校藝術人才選拔需求。

6.部分獨立設置藝術院校招生工作要求

按照遵循藝術教育規律、嚴格規範管理的原則,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繼續試點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專業校考、高校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自劃線)。

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高校要單獨明確相關要求;錄取時應在本校網站公佈高考文化課成績自劃線,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於生源省份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學、戲劇影視文學、電影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導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及設計學類等專業應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戲曲方向)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7.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對於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産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須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在普通專業批次錄取。

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提前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凡省級統考涵蓋的專業,學校不得組織校考),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允許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校,不得低於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當地普通專業錄取有關政策執行。

8.其他

相關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由各省(區、市)參照上述要求制訂辦法。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我們相信,隨著藝考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未來三年的藝考必然會呈現出新的特點和趨勢,希望21屆及之後的藝考生能快速適應,調整狀態,擁抱變化!成為“文”“藝”雙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