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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技師學院強迫學生“實習”涉嫌賺取“人頭費” 官方回應

來源: 央廣網 | 作者: 央廣網 | 時間: 2021-05-08 | 責編: 徐虹

       原標題:鹽城技師學院強迫學生“實習”涉嫌賺取“人頭費” 江蘇省人社廳回應:已派出工作組赴當地調查

央廣網鹽城5月7日消息(總臺央廣記者管昕 張佳琪)中國之聲《新聞縱橫》6日報道了江蘇省鹽城技師學院強迫學生到指定工廠“實習”,被指涉嫌從中賺取“人頭費”一事。報道播出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目前,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已派出工作組趕赴鹽城調查。

學生提供的微信截圖顯示,學校班主任曾公開表示,“頂崗實習”將與畢業證掛鉤

多位學生對中國之聲反映稱,他們被學校安排進一家叫東山精密(維信電子)的企業實習。學生們被要求從早上八點工作到晚上八點,和社會工幹一樣的活,一樣的工作時長,卻只能拿到社會工一半的收入,大約三千元左右。作為學生工,他們被強制加班和上夜班,且週末不能雙休。學生南柯(化名)説:“如果不實習或實習期沒滿是沒有畢業證的。一天12個小時,太累了。”

一位工廠的工人親眼目睹實習生們的工作,很是不忍。“累呀,我們都受不了,別説是學生工了。他一站站十幾個小時,十幾個小時誰受得了啊!不讓你坐,還不讓你靠。”

多位學生對記者表示,工廠曾對外宣稱,他們每個月可以拿到四千多的工資收入,但實際到手只有兩三千元。在學生們看來,他們是在給學校打工,給工廠充當廉價勞動力。

學生楊洋(化名):我感覺就是學校壓榨我們,説難聽點就是為學校打工嘛!我們去的話學校肯定有“人頭錢”的。

學生楊清正(化名):我們出來“工學交替”,學校拿錢、仲介拿錢,最後(剩下的)錢才到我們手裏。

根據鹽城技師學院印發的學生手冊,二年級在校生“工學交替”時間每學期不超過一個月。而多位學生反映稱,學校每次安排“工學交替”均在三個月以上。此外,《江蘇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規定,安排實習學生“頂崗實習”,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確要求:學校不得通過仲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學生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而且安排學生在工廠實習也有明確的工作時長限制。但在鹽城技師學院的校企合作中,這些規定都是一紙空文。

記者調查發現,對於學生們超強度的工作量,學校方面也十分清楚。而對於學校和用工企業之間的勞務仲介,鹽城技師學院一位負責學生實習的老師這樣解釋:“現在基本上用工、包括實習等都經過仲介,就跟人事代理一樣。我們跟企業,企業相當於委託他們,外面的用工性質都是這個情況。”

而與鹽城技師學院合作的勞務仲介坦言,工廠直接將“人頭費”打給勞務仲介,由仲介和學校分成。

勞務仲介:廠裏面給出來的管理費,它是按每小時多少錢。打個比方,8塊錢1小時算,我們可能抽個1塊或者2塊,剩下的5塊多都是你們的,我們都會有財務跟你們對接的。

記者:管理費咱倆分是吧?

勞務仲介:對,就這麼個意思。

針對中國之聲的監督報道,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6日回應稱,已派出工作組趕赴鹽城調查,如查實將嚴肅處理,並將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江蘇省人社廳相關人員表示:“已經派出分管技工院校的副處長去鹽城了,去現場了解一下情況。國家從上到下都很重視職業教育,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如果是違規,我們肯定是嚴肅查處的。”

江蘇省鹽城技師學院黨委委員、副校長李成飛6日也就此事回應中國之聲稱,學校將正視問題,對確實存在的問題不回避、不護短,堅決整改,嚴肅處理。“學校黨委高度重視,專門緊急召開了黨委會研究。第一,黨委書記、校長在會上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視。第二,認真調查,查清事實。第三,我們要嚴肅處理,如果有問題,我們不袒護不護短。”

有關事情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