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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補課、毆打家長,“調離班主任崗位”不是終點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 時間: 2020-11-30 | 責編: 徐虹

治理教師違規補課,從實打實的處罰和百分百的追責開始吧。

“你在哪兒呢?你別走!你別走,我老公馬上來……你等著吧!”這句話,是遼寧瀋陽市鐵西區第127中學的一位金姓班主任,通過電話對學生家長講出的。此話撂出不久,在該校門衛室,學生家長被金姓班主任的丈夫毆打。

而事情起因是,金姓班主任因被舉報違規有償補課,便懷疑是這位家長舉報,隨後有了上述一幕。

“私自在校外機構有償補課”、“校內辦收費補習班”,這都是明令禁止的行為。無論是教育部,還是地方教育管理部門,也早就對此三令五申。

具體到遼寧,2019年,遼寧省教育廳制定“八不準”規範,其中明確提到,中小學教師不準課上不講課後收費講;不準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不準誘導或推薦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

然而,在這起事件中,家長僅僅被懷疑為舉報者,便在學校門衛室被毆打。甚至一開始學校的回應態度也令人難以信服——學校也進行過調查,但是無法處理金老師——並給出了一連串理由:

一是,補課這塊,學校調查過了,她説沒補課;二是,家長與教師家屬衝突這一塊,雙方説法不一,派出所不定性,學校無法定性。

直到媒體曝光、形成輿論壓力後,鐵西區才成立聯合工作組查實通報。這顯然不是正常的應對姿態。

回歸到此次事件上而言,雖然目前聯合調查組已對金某及其丈夫作出處理——涉事教師金某存在違規有償補課行為,立即停職、調離班主任崗;金某丈夫行政拘留3日。

但“停職”和“調離”顯然遠非終點,還有更多的問題需要説明。比如,被毆打的家長需不需要道歉和賠償?涉事班主任違規補課持續了多長時間?涉及多少學生、違規收費金額多少,該如何退還家長?這些都有待查清和處理。

事實上,禁止有償補課,雖早已有明確的規定。但長期以來,在一些地方的一些學校卻缺乏實質性的落實——少數教師任意妄為、家長有疑問得憋著,一些學校則縱容護短。

而要想杜絕類似事件,或許應營造這樣一種氛圍:教師不敢補課;家長遇到教師收費補課可以沒有顧慮地投訴;學校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門積極面對、嚴肅查處。

至於這種氛圍如何營造,就從實打實的處罰和百分百的追責開始吧。(與歸 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