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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技能拔尖退役軍人可免試報考高職學校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徐虹 | 時間: 2020-11-13 | 責編: 徐虹

中國網北京11月13日訊(記者 徐虹)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高職學校退役軍人學生招收、培養與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高職學校,並從招生考試政策、培養管理模式、考核評價方式等方面給予多項特殊政策。

招考政策方面,優化招生考試方式,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有關高職學校在高職分類招生考試中採取自願報名、單列計劃、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各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鼓勵採用情景模擬、問答、技術技能展示等方式進行測試。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可免於文化素質考試,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及職業資格證書的,報考相關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對於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退役軍人,可以由高職學校按規定予以免試錄取。鼓勵高職學校通過聯合考試或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退役軍人考試負擔。

培養模式方面,在標準不降的前提下,為退役軍人學生提供個性化、功能表式培養方式,鼓勵實施現代學徒制培養、訂單培養、定向培養,鼓勵半工半讀、工學結合,緩解退役軍人學生工學矛盾。同時,單獨編制適合退役軍人學生培養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合理設置課程,確保總學時不低於2500,其中集中學習不得低於總學時的40%。退役軍人學生可按規定提出轉專業、輔修第二專業等。退役軍人學生可申請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相應學分。退役軍人入學後可實行彈性學制、彈性學期、彈性學時,學業年限3至6年。

教學管理方面,退役軍人服役期間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學習成果納入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已經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根據證書等級和類別按規定免修相應課程或減免相應學分。

考核評價方面,針對退役軍人學生單獨設計考核評價方法,積極探索考試與考查相結合、過程性考核與課程結業考試相結合、線上考試與線下考試相結合,對退役軍人學生的學習成果進行多元評價,為退役軍人學習提供方便。堅持“寬進嚴出”原則,修完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畢業證書。達到最長修學年限尚未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頒發肄業證或結業證,堅決杜絕“清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