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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集中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徐虹 | 時間: 2020-10-23 | 責編: 徐虹

中國網北京10月23日訊(記者 徐虹) 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合同行為,化解校外培訓合同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教育部近日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據了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為期一年,重點針對各類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機構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要求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於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其中,2021年1月至8月為實施階段,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將聯合執法,針對校外培訓行業中存在的合同違法行為集中進行整治。

通知明確要求,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健全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綜合運用各種監管手段形成執法合力,努力提升整治效果,確保高品質完成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