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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舉措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

來源: 中國教育新聞網 | 作者: 陳欣然 | 時間: 2020-08-13 | 責編: 徐虹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陳欣然)日前,天津發佈《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細則》,為家庭履行嬰幼兒照護主體責任提供支援,同時積極引導社會力量為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務。

根據要求,新建居住區結合幼兒園配置情況規劃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期投入使用。老城區、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遵循規劃匹配、建設補缺、綜合達標、逐步完善的原則,深挖社區空余場地資源,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完成。

各區人民政府可採取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或者以獎代補等政府補貼形式,發揮行業引導作用,優先支援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和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鼓勵用人單位興辦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解決本單位職工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問題,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鼓勵支援有條件的公辦、民辦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積極探索通過改建、擴建幼兒園,增加托班資源供給。

支援社會力量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市和區政府要通過採取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政策措施,為社會力量提供多方面支援。托育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同時,要規範發展托育機構。托育機構應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應留樣48小時;建立照護服務、安全保衛等監控體系,監控錄影資料保存期不少於90日。托育機構工作人員應尊重嬰幼兒的人格尊嚴,不得對嬰幼兒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對虐童等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