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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專業招生再曝腐敗案,取消校考不是根治辦法

來源: 光明日報客戶端 | 作者: | 時間: 2020-08-11 | 責編: 徐虹

作者:熊丙奇

據經濟觀察網報道,6月30日至7月10日期間,四川音樂學院3位教授先後被紀檢監察機關帶走調查,疑因涉及藝術專業招生腐敗。此番被帶走調查的鄧芳麗等3位聲樂係教授,本科階段也都曾就讀于四川音樂學院。記者獲得的一份舉報材料稱,四川音樂學院的考生和家長,以及教職員工和退休老教師都知道:進川音要私下交錢,這是潛規則。他們的招生斂財20年來早已經從個體戶單幹演變為: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統一打分,統一分配,考生費(即賄賂款)由團夥中3位教師分別保管。

光明時評:藝術類專業招生再曝腐敗案,取消校考不是根治辦法

報道是否屬實,還需要權威部門回應。但是藝術專業校考存在弄虛作假問題,已不是新鮮事。針對藝術專業校考存在的問題,我國採取了十分嚴格的治理措施,然而還是很難杜絕舞弊。有人為此建議全部取消校考,統一實行省統考。這顯然行不通,藝考專業考本就強調考察學生的藝術興趣、潛能,有的專業可實行省統考,而有的並不適合進行省統考。治理藝考舞弊,關鍵在兩方面,一是加大對所有參與舞弊人員的處罰力度,二是建立嚴格的淘汰機制,不能讓藝考成為販賣文憑的生意。

針對藝考校考出現的學校老師收受賄賂弄虛作假,嚴重影響招生公平的問題,目前的治理措施包括儘量實行省統考,減少校考,如美術類、編導類基本都已經實行省統考,以及考試隨機抽籤,全過程錄影。但是,這些沒有徹底防住“裏應外合”的舞弊運作。

事實上,不管藝考是實行校考還是省統考,都無法改變需要專業老師評分的問題(除非開發機器人評分),音樂類、舞蹈類專業的專業考試尤其如此。而且,能當評委的老師往往在圈子裏為人熟知,當藝考舞弊不是一個人參與,而是打通所有環節時,再嚴格的措施也會形同虛設。有的學校進行音樂專業校考時,用幕布把考官和考生分開,避免看考生模樣打分,但如果事先把所有考官都打點好,設計大家都能聽懂的“暗號”,照樣可以作弊。當然,這需要家長花更多錢。

怎麼治理這一問題?首先得加大處罰力度。雖然已有高校教師包括學院院長因參與藝考舞弊被追究刑責,但總體而言,處罰力度還偏輕,不少是內部處理,有的雖然被追究刑責,也是按受賄罪追究。應該把這類作弊定性為組織作弊罪,只要教師捲入就追究刑責。同時,也應該追究行賄家長的責任。

其次,要通提高入學後的培養要求,實行嚴格淘汰制,降低作弊的利益回報。當前,一名考生通過作弊拿到高分,被大學錄取後,不出意外就可憑大學文憑和父輩關係獲得不錯的工作和事業發展機會。藝考對學生的文化課分數要求較低,專業校考又可以通過運作搞定,作弊的“收益”大,就被很多人盯上。

因此,對於媒體報道的川音教授涉及招生腐敗案,應該全面調查捲入舞弊案的所有教師、家長和學生,不能對案件淡化處理,亦不能只追究個別人的責任。

藝術類、體育類招生作為特殊類型招生,是我國整體招生的一部分。近年來,在藝考招生中還存在把藝考作為“曲線高考”路徑的問題,這就不是發展學生的藝術興趣、追求成為藝術人才,而是把獲得文憑作為目標。這也是需要治理的問題,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必須進一步推進人才評價改革,破除唯學歷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