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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 問道“義教新國標” 提高教師待遇的“最後一公里”何時跑完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時間: 2019-08-16 | 責編: 徐虹

“必須壓實地方政府責任,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沒有達標的省份要限期整改達標,這件事不能再耽誤了,一耽誤就是一代人,必須加快推進。” ——李克強總理

201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的一份《教育藍皮書》再次將社會的焦點引向教師待遇。據《報告》中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我國近六成教師工資集中在3001元到5000元,超九成受訪者對工資不滿、超八成受訪者認為入不敷出。一句“入不敷出”,説的是收入與生活成本之間的差距,同時,也是教師這一“心靈美化師”與現實社會地位之間的懸殊。如何精神、物質並軌,切實實現“尊師重教”?——這值得每個教育參與者思考。

近6成教師月收入未破5

201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教育藍皮書: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8)》(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集中2017年我國教育現狀情況的分析,其中有關教師待遇的數據引人注意。《報告》共調查了國內7622位教師,調查結果顯示,教師月收入在3000至5000元之間佔比最高,近6成;7.4%的教師月月收入不足3000元。在受訪人群中,超九成教師對工資收入感到不滿意,八成認為付出與收入不匹配。

中國網記者調查了解到,教師薪資一般由基礎、績效、津貼、扣款(含社保四險、公積金、個稅,這幾項的個人部分由單位代繳,所以需要從個人應發工資中扣除)4大部分構成,其中,基礎又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等;績效包括職務補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等;津貼包括教齡津貼、提租補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但對比其他行業,教師並非“越老越值錢”的職業,因為從“教齡津貼”來看,根據國家政策文件,教齡5年教齡津貼僅3元/月、10年5元/月、15年7元/月、20年10元/月。收入增幅並不顯著。

民營資本“挖角”加劇公辦教師離職

“公辦教師離職”這一曾在眾人眼中看來“逆潮流”甚至有些“離經叛道”的話題,近幾年,已經成為了我們的身邊人、身邊事。據調查數據顯示,浙江省杭州某區2014年辭職教師38人、2015年36人、2016年60人,呈顯著性上升。由此,公辦教師離職的話題也逐漸成為網路上的“新引爆點”,逐年激增。即便隨意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輸入“公辦教師離職”+“年份”關鍵詞,該搜索結果也從2013年的354萬條激增到2018年的3280萬條,數量增長近10倍。公辦教師離職的規模化爆發,其中原因複雜且多變,但始終佔據主導要素之一的,離不開薪酬。

“離開體制內學校,當然是因為自己的一些想法受制于體制限制,不能施展。但不用問,薪資也大幅提升了很多。”2017年,北京市某市級示範中學負責人毅然離開工作數十年的單位,投身一所私立民辦學校,在離職原因中,他直言不諱地提到了薪酬。近年,大量民營資本、房地産及金融企業集團將視線投向教育“藍海”,不惜高薪“挖角”公辦教育,這無疑為公辦教師,特別是公辦名師的離職潮“雪上加霜”。無獨有偶,根據媒體報道,一位於2016年3月加入四川省成都市某教育集團擔任校長一職的名校長也告別了習慣已久的公辦教育體系,投身民辦,她就曾直言“窒息的空間,無限的責任,永無休止的迎檢,收入低”是自己離職的主要原因。

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尤其是對更匹配的物質生活的嚮往或許撬動公辦教師逃離“舒適區”的主導誘因之一。

“提高教師待遇”呼聲始終未斷

“提高教師待遇”的呼聲30餘年從未間斷,無論從民間層面或是從國家政策層面亦然。

根據不完全統計,自1986年至2019年,我國先後頒布十余份有關教師待遇的相關政策文件,其中“提高教師待遇”始終佔主旋律。1986年,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其中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準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在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工作的教師享有艱苦貧困地區補助津貼。1993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準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視線轉移至2018年年初,教育部發佈《關於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對2018-2022年的教育發展目標作了五年規劃,其中第五項即是全面加快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將分類推進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保障教師工資不低於或略高於當地公務員的工資水準,補強薄弱地區教師短板,深入實施鄉村教師支援計劃等提上五年計劃進程。此後1年內,國家相繼出臺《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等文件。李克強總理也曾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必須壓實地方政府責任”,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沒有達標的省份要限期整改達標,這件事不能再耽誤了,一耽誤就是一代人,必須加快推進。”

僅2018年全年,國家層面共出臺4個國家級文件和兩次國家會議精神,均涉及提高教師待遇問題。其中有2次提到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問題;有5次提到與公務員待遇比照問題;有2次提到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有2次提到中央督查,未達到要求的地區要限期整改;有一次提到約談保障不力的地方政府。

基礎教育“新國標”聚焦教師待遇

今年,是“十三五”規劃收官前的最後一年。不久前,針對“教師待遇”這一話題,國家再次出臺綱領性文件,向“最難啃的骨頭”“啃了最久的這塊骨頭”繼續開戰。

《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中提到,完善義務教育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建立聯動增長機制,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此外,落實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生活補助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對在鄉村有教學任務的教師給予交通補助。提高教師待遇的“最後一公里”或許即將跑完。中國網記者 劉佳 徐虹 劉昌 吳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