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安全中心發佈關於利誘分享朋友圈打卡的處理公告,常見的打卡平臺都被點名。根據規範,“微信禁止通過利益誘惑,誘導用戶分享、傳播外鏈內容或者微信公眾帳號文章。”比如我們常見的朋友圈打卡99天返學費,以及朋友圈分享某文章可以領取現金等都屬於被禁的範疇。
當然,返現、賺取獎品是很多廣告主誘導分享的措施。學員為了獲取獎勵而主動分享也是一大原因。微信朋友圈的分享是一種幾乎零成本、效率卻極高的傳播手段。但主動幫商家“達成行銷行為”和初始純粹的“呈現自我”行為産生了新的矛盾,畢竟,很少有人真的願意在朋友圈樹立“為了100元,我做什麼都可以”的人設。“打卡文化”背後究竟隱藏了什麼?
狹義來講,微信朋友圈出現的“學習類打卡”主要包括英語單詞打卡、閱讀打卡、口語打卡等。但廣義來説,網紅景點打卡、展覽館打卡、健身房打卡等“地點類打卡”,以群內簽到為主的“簽到類打卡”,都屬打卡文化的範疇。利用打卡督促自身、構建形象、記錄成就逐漸成為年輕人打卡的重要動力。
美國傳播學家戈夫曼認為,人際傳播的實質是人們利用符號進行自我表演的過程。在人際交互中,我們每一個人都按照一定的角色要求在舞臺上表演,呈現出我們想讓觀眾看到的舞臺形象。如若把微信朋友圈看作一個舞臺,每一條狀態的設計、地點、內容其實都可以被看作是精心設計的表演形態。我們通過“打卡地點”讓觀眾知曉我們想讓他們知道的行程,“打卡學習”顯示我們想讓人看到的學習狀態,“打卡簽到”表明我們的群體狀態。在這個自我呈現過程中,觀眾看到的形象其實是我們想讓他們看到的樣子。當呈現結束,演員回到後臺,或者我們離開手機螢幕,演員才恢復到“本我”的狀態。而後臺是觀眾看不到的地方,在手機螢幕之外,我們可能並沒有在度假,只是在廁所修好了圖片;並沒有在認真學習,只是為了打卡而點進去囫圇吞棗看了3分鐘;並沒有合群,只是出於拿回押金等從眾心理簽到。用通俗的文字描述,可以被理解成現在偶像圈的流行用語“人設”,即人通過一系列設計好的特定行為給自己塑造一種公眾性格和形象。
偶像的公眾人設一般都是“正能量”的,但現實生活中的普通人卻可能在不同社交平臺呈現不同人設。不同的舞臺需要不同的角色轉換,甚至在不同微信群,我們的説話方式、呈現狀態也會有差別。
戈夫曼的“擬劇理論”把人的表演特質描繪了出來,但他同時也提出,“無論在何種舞臺表演,在大多數情況下,表演者並非有意,而觀眾也並不覺得自己在觀看。”於是在實際人際交往過程中,很少出現純粹的表演者和觀看者,而是不斷地變換出現,完成表演-觀看-表演的交替過程。
當然,有人會提出,“我確實只是在認真學習,打卡分享”,並未設計表演,也不在乎觀眾。這裡就提到第二個傳播學的觀點:儀式感。
美國傳播學者羅森布爾指出,儀式傳播指的就是“作為儀式現象的傳播”。他認為,“儀式是適當的規範行為的自願表演,以象徵性地影響和參與嚴肅生活。”在社交媒體時代,“打卡”通過一定的規範設置,強化了分享人或者觀眾對某一事物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加強個體與個體之間、個體與社會組織之間的聯繫。
90後逐漸脫離規範化的教育,走上工作崗位,但對學習的渴求卻絲毫未減,於是“打卡”,這種類似于學生時代“家長簽字”“交作業”的方式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尤其是在泛娛樂、資訊爆炸和碎片化的時代,自發地營造儀式帶來了一種使命感和自我滿足感,從而促進了學習或者健身這樣的初心。
但儀式若使用得不好,也會導致另一種程度的形式主義。雖説平臺要求分享,群內要求打卡,但只需要簡單的幾個函數,就可以用編碼實現機器人自主打卡。一種不用分享到朋友圈的“程式內打卡”也應運而生。根據阿拉丁小程式2018年10月排行榜,微信小程式“小打卡”在工具類小程式中排名第五。這是一種程式內的分享和打卡,並不會影響到真實生活的朋友圈,但也正因不能分享到朋友圈,而被更少人知道。
歸根到底,儀式感只能在主動學習的基礎上進行激勵和補充。如若沒有真心讀書、分享的念頭,打卡的“儀式感”也只能淪為形式主義。過度沉迷人設而忽略現實生活中的“真我”,反而會對個體的真實形象産生認知偏差。如果你真的認真學習的話,為何還需要“打卡”讓別人知道呢?
吳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