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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小手拉大手”等四類活動禁入中小學校園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作者: | 時間: 2019-07-31 | 責編: 徐虹

浙江省的基層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終於有底氣,向數量繁多、品質堪憂的各類進中小學校園活動説“不”了。

為營造清靜凈心的校園環境,減少學校非教學負擔,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近日印發《關於規範中小學進校園活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從嚴認定和規範管理進入中小學校園活動,除時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時性、事先無法計劃的活動外,凡未經審核認定的活動,一律禁止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或幼兒參加。《意見》還明確“小手拉大手”等四類活動禁止進校園。

據浙江省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反映,近年來,由於缺乏統籌規劃,省內進校園活動過多,不少活動未遵循教育規律,不但未起到應有教育效果,反而使學校疲於應付,對學校日常教學秩序造成了干擾。

浙江省教育行政等部門組成的調研組調查發現,當前進校園活動數量繁多。被調查的該省308所學校過去一年共接受5568項進校園活動,平均每所學校每年有18.1項,其中最多的一所學校達到125項,平均每週開展3.1項。在各類學校中,城鎮小學活動最多,年均達23.1項。

同時,各類進校園活動很多與學生發展無關或關聯度不大,近一半的進校園活動是由其他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主辦,有的活動在主辦單位中甚至出現了“周大媽幫忙團”“食用菌管理”等單位或團體。

據上述調研組的調查顯示,有近一半的進校園活動要求學生全體參與,活動開展的時間超過3天,還有30%多的活動持續半個月以上,過程繁瑣,學校和教師要花大量時間組織,給師生增加了較重的負擔,對教學秩序産生了一定的干擾。

據調研組的報告分析,部門本位思想是導致進校園無效活動多的重要原因。一些部門在組織開展進校園活動時,未根據教育規律對活動主題和形式進行設計,將一些本應面向社會公眾開展的、不符合學生成長規律和需要的活動安排進校園,如浙江某地部門在學校開展的致全市老年人活動等。

“從各部門、各方面下來的活動實在太多,需要減少學校非教學負擔,營造清靜凈心和潛心育人的校園環境。”浙江省有關部門負責人説,要對進入中小學校園的活動明確原則與規範,同時給各部門、各方面發出強烈的政策信號,進校園活動不是想辦就辦。

《意見》規定,各級黨政機關、群團組織在提前梳理進校園活動,于每年7月和12月向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申報下學期的進校園活動,教育行政部門匯總申報材料後進行集中認定,同時按照有關程式公佈認定的進校園活動清單;學校每學期在清單中選擇不超過5項進校園活動;在浙江全省範圍內開展的進校園活動,須統一由省教育廳認定,在各市、縣(市、區)範圍開展的進校園活動統一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意見》明確,進校園活動須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活動要經過精心設計,公益、免費,以教育學生為目的,未被國家和地方的課程標準綱要覆蓋。以下四類活動一律不予認定:以營利為目的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借機收費的;已納入日常教學相關專題的;主體不是學生的活動,如各類“小手拉大手”活動;上級部門已舉辦類似活動的。

《意見》還要求,各部門要充分尊重學校的自主權,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國家課程要求,有權拒絕未經審核認定、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進校園活動。(記者 李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