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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出新規 新設三種學位類型

來源: 光明日報 | 作者: | 時間: 2019-07-28 | 責編: 吳雨航

原標題: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出新規

從今年7月起,我國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此外,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學生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註明——記者7月27日獲悉,為規範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工作,健全學士學位管理制度,提高學士學位授予品質,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佈《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除上述變化外,《辦法》還明確了學士學位授權審核的權責,提出了標準和程式等相關要求,並對中外合作辦學中學士學位授予問題和第二學士學位作出規定。

“新中國學士學位制度建立近40年來,較好地滿足了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需要。但隨著本科教育規模不斷擴大,也産生一些新問題,如部分學士學位授權審核不規範、制度設計對複合型人才培養支援不足、學位授予品質監管處置有空白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該《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期間,高校按原有政策執行,2022年起所有高校按新規執行。

第二學士學位本月起停止招生

此次辦法中,最先成為焦點的,是已經實施35年的第二學士學位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記者了解到,1984年以來,為了儘快地培養一批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少數高校試辦了第二學士學位班;1987年,《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印發,明確規定“第二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

“第二學士學位是在改革開放初期,針對我國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的情況,以及我國人才結構實際,根據國家建設需要,提出的一種應急性人才培養渠道。”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發展,為彌補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設立的第二學士學位已基本完成了歷史使命。

現實中的數據可以顯示這種變化。相關報道顯示,2001年,經教育部批准,武漢大學等36所高校獲批進行軟體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2012年,報考武大軟體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人數僅為招生計劃的一半。當年,招生計劃為183人,僅96人報考,其中21人參加了校方單獨組織的筆試,最終有19人被錄取。近年來,部分高校不斷減少第二學士學位生的培養專業與人數,某些大學甚至停止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

“高校目前實行的第二學士學位,很多也是雙學士學位和輔修學士學位的模式,為此,此次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上述負責人表示。

三種學士學位類型推動複合型人才培養

第二學位降溫直至退出歷史舞臺的背後,是複合型人才培養的不斷升溫。開設計算金融專業、創新本科“混合班”教學……今年招生季,越來越多的複合型人才培養方式闖入公眾視野。這也成為推動此次《辦法》出臺的另一種現實需要。

“近年來,圍繞著複合型人才培養和優質資源共用,各高校積極探索,積累了經驗,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著部分做法缺乏政策依據的問題。”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

記者注意到,為分類推動複合型人才培養,此次《辦法》提出設置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文件規定,對於全日制學生在本校自主選擇讀多個學位的,可以採取輔修學士學位方式;對於學校主導開展的複合型人才培養,可以採取雙學士學位方式,對招生、培養、畢業等進行整體設計,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對於校際之間正式開展的複合型人才聯合培養項目,可以採取聯合學士學位方式,推進優質資源共用,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

“各省應制定雙學位、聯合學位項目的審批細則,從嚴審批管理。如雙學位項目所依託的學科專業應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且分屬兩個不同的學科門類。”上述負責人還告訴記者,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於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註明。”

定期進行品質抽檢,建立申訴復議通道

長期以來,對學士學位的品質監督比較薄弱,一直成為關注焦點。記者注意到,為加強管理,填補政策空白,《辦法》要求省級學位委員會建立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品質的評估制度和抽查制度,將學士學位品質監督納入學位品質保障體系,並建立申訴復議通道。

《辦法》規定,省級學位委員會應建立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品質評估制度和抽檢制度,原則上在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完成首次學位授予後對其進行品質評估,並定期對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授權專業進行品質抽檢,加強對雙學士學位、輔修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的品質監管;建立完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品質監督機制;對存在品質問題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或授權專業,可採取工作約談、停止招生、撤銷授權等措施。

《辦法》同時要求,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應建立相應的學位授予救濟制度,處理申請、授予、撤銷等過程中出現的異議,建立申訴復議通道,保障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