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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個針對線上教育規範性文件出爐 將於年底完成排查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吳雨航 | 時間: 2019-07-15 | 責編: 徐虹

中國網北京7月15日訊(記者 吳雨航)15日,教育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全國“掃黃打非”辦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這是國家層面頒布的第一個專門針對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規範性文件。據悉,六部門將重點排查校外線上培訓的內容、時長,以及培訓人員等方面,預計將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對經排查發現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進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15日發佈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談到,隨著網際網路應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訓從線下向線上迅速發展,為中小學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樣化、個性化教育服務。但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一是有的培訓平臺存在低俗有害資訊及與學習無關的遊戲等內容;二是有的培訓內容以應試為導向,超標超前,違背教育規律;三是學科類培訓者素質參差不齊,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學能力;四是有的培訓預付費過高、合理退費難,用戶消費風險大。這些問題不利於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加重了課外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

對此,呂玉剛司長介紹,實施意見對備案審查和日常監管重點提出了5個方面的規定。在培訓內容方面,要求課程設置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

在培訓時長方面,要求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

在培訓人員方面,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要求培訓機構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在資訊安全方面,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要求落實三項制度,確保資訊安全,防止洩露學生隱私。在規範經營方面,要求在培訓平臺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不得收取超過60課時或3個月的費用,提供格式合同,降低群眾消費風險。

同時,經排查發現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進行查處,視情節暫停或停止培訓平臺運營、下架培訓應用、關閉微信公眾號(小程式)、依法進行經濟處罰等。

據呂玉剛司長透露,此次規範校外線上培訓工作將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第二階段,到2020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為今後科學規範管理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