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學業品質是對學生多方面發展狀況的綜合衡量,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
修訂了語文等學科的17個課程標準,新研製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3個課程標準
提高學生在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發展方向等方面的自主選擇能力
“到2022年,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立德樹人落實機制進一步健全。”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了6個具體目標: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全面實施;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改革深入推進;選課走班教學管理機制基本完善;科學的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師資和辦學條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6月20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記者就有關問題採訪了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和有關專家。
把立德樹人融入教育、實踐各個環節
“構建全面培養體系”是《指導意見》的重點和亮點。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構建全面培養體系要求突出德育時代性,把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
“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突出德育時代性”被擺在構建全面培養體系的首要位置,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養成良好個人品德和社會公德。
高中學生正處在從未成年走向成年、初步選擇未來發展方向的特殊階段,是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理想信念、正確認識自我,更好適應高中學習生活,處理好個人興趣特長與國家和社會需要的關係,切實提高學業規劃和生涯規劃能力。
“加強學生發展指導,目的是著力提高學生在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等方面的自主選擇能力。”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各地要制定學生發展指導意見,同時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社會資源,推動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指導機制。
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教學方式
2022年前,我國普通高中將全面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深化課程教學改革。
呂玉剛介紹,在轉變教與學的方式、改進實驗教學和提高作業設計品質等方面,將大力推進課堂教學改革,積極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體驗式等教學方式,認真開展好驗證性實驗和探究性實驗教學,推進資訊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提高課堂教學品質。同時,針對一些普通高中存在的開不齊開不足課程、搶趕教學進度、超課標教學和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教學管理規範、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嚴禁組織有償補課、減少統考統測和日常測試,確保學校合理安排3年各學科課程,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和理化生實驗等課程。
其實,早在2017年,教育部就頒布了新修訂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目前已完成新教材的編寫修訂工作。
“針對長期以來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在修訂中強調,普通高中教育不只是為升大學做準備,還要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教育部教材局巡視員申繼亮介紹,目前,教育部組織專家修訂了語文等學科的17個課程標準,新研製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3個課程標準。課程標準中,各學科首次凝練提出了本學科的核心素養,明確了學業品質是對學生多方面發展狀況的綜合衡量,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
“選課走班”這個新鮮的事物,今後將成為普通高中的常態。在上海,目前已形成大走班、中走班、小走班3種模式。“上海高考改革等級考科目設置的6選3共20種組合中,每種組合都有學生選擇。”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賈煒介紹。
《指導意見》要求,有序推進選課走班。“首先,依據學科人才培養規律、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學生興趣特長,因地制宜、有序實施選課走班,滿足不同學生發展需要。同時,指導學校構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選課走班運作機制,加強走班教學班級管理和集體主義教育。”呂玉剛強調,選課走班要充分考慮各地各校的實際情況和辦學差距,因地制宜、有序推進,不搞“一刀切”。
綜合素質評價要充分考慮城鄉差異
如何完善考試和招生制度,發揮考試招生的育人導向功能?《指導意見》分別對加強和改進考試、命題與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呂玉剛介紹,一是規範學業水準考試,特別強調省級統一組織實施的合格性考試應安排在學期末,高一年級學生參加合格性考試的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科。另外,高校招生錄取所需的學業水準考試科目實行選擇性考試,考試內容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由省級統一組織實施。二是深化考試命題改革,明確提出在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試大綱,學業水準選擇性考試和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命題,要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促進教考有效銜接。同時,還從優化考試內容、創新試題形式、科學設置試題難度和加強命題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要求。三是穩步推進高校招生改革,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學習基本需要,結合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選考情況,不斷完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並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是發展素質教育、轉變育人方式的一項重要制度,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具有重要導向作用。2014年,教育部制定出臺意見,要求各地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指導意見》對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提出了新要求,要完善評價內容,引導提高綜合素質,強化對學生愛國情懷、遵紀守法、創新思維、體質達標、審美能力、勞動實踐等方面的評價;健全評價實施,充分考慮城鄉學校實際,更加注重發展性評價,並強化實施監管和失信責任追究;制訂評價使用辦法,充分考慮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研究制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2014年以來,上海作為率先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試點省市,在落實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目前,已有近30所本科高校和多所專科院校制定併發布了《綜合素質評價資訊使用辦法》,綜合素質評價成為高校招生錄取中的重要參考。”賈煒介紹。
為強化師資和條件保障,《指導意見》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核定,適應選課走班教學需要。同時,國家要制定普通高中辦學品質評價標準,引導各地樹立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品質觀。
《 人民日報 》( 2019年06月21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