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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不滿10周歲不能代言”:童模保護理應從嚴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 時間: 2019-05-13 | 責編: 劉昌

“不滿10周歲不能代言”,童模保護理應從嚴

議論風生

這些規定相對而言比較詳細,當地相關部門保護童模的權益,有了可以量化的標準;同時家長和商家也可參考判斷其行為是否過界,有利於遏制童模行業的“野蠻生長”。

前段時間,一位年僅3歲的童模被媽媽踢踹的視頻在網上熱傳,關於童模行業規範、童模權益保障等問題隨後引發社會關注。日前,杭州市濱江區檢方聯合濱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青團杭州市濱江區委員會,出臺了全國首個童模保護相關意見《關於規範童模活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見》。《意見》規定,童模活動中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近年來隨著嬰幼兒服飾銷售規模的不斷激增,市場上對童模的需求也隨之增多,而在行業“野蠻生長”的背後,童模們的權益保護卻成了法律灰色地帶。“少數童模年收入過百萬、一年賺一套房”在部分家長及商家的裹挾下,童模背負著實現“童星夢”或改寫家庭命運的期望。從挖掘童模到開辦機構培養包裝童模,再到童模經紀、童模消費,已形成一條火爆卻混亂無序的産業鏈。根據媒體報道,有業內人士估計,圍繞各種兒童用品的推廣,童模經濟可達數十億元。

年僅3歲的童模妞妞被媽媽踢踹,只因她淘氣影響了拍攝進度。而“童模被踹”視頻的曝光,不過是反映出眾多童模光鮮背後的冰山一角。更有甚者,一位5歲童模拍片到虛脫,有的童模被父母嚴格控制飲食,試圖延緩孩子發育,以延長孩子的童模“事業期”……

童模過度浸身於喧囂和浮躁的商業活動,除了要承受身體上的勞累;他們過早學會追名逐利,不僅難以養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而且會因心理早熟化和成人化,難以形成健康健全的人格;當童心、童真被商業利益粗暴踐踏,學業被“事業”耽誤,童模們被毀掉的不僅有天真美好的童年,還有未來。

因此,童模群體亟須一個專門的保護機制。杭州濱江出臺全國首個童模保護相關意見就是補缺,《意見》明確,童模活動中,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不得連續使用童模超過一週或累計超過一個月,導致童模輟學或變相輟學;不得連續活動超過4小時;不得讓兒童穿戴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服飾,或引導兒童做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動作、行為;不得以毆打、謾罵等虐待方式對未成年人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這些規定相對而言比較詳細,當地相關部門保護童模的權益,有了可以量化的標準,不再是模糊不清;同時,也可以讓家長和商家作為參考判斷其行為是否過界,有利於當地遏制童模行業“野蠻生長”。不過,杭州濱江區出臺的相關意見覆蓋區域有限、法律效力也有限,希望其他地區乃至全國可以出臺更高層級、更具約束力的相關法律法規,讓更多的童模權益可以得到重視與保護。

□何勇海(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