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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師採挖活體珊瑚被抓:覺得好看不知違規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 | 時間: 2019-02-25 | 責編: 段留芳

(原標題:重慶一大學教師採珊瑚被抓)

近日,一名重慶大學教師在廣西北海潿洲島旅遊時,趁著落潮,私自採挖了多片珊瑚活體,並試圖裝在泡沫箱內帶出潿洲島。當地警方隨即將其控制住,目前涉事教師周某已表示願意承擔相應責任和處罰。北青報記者獲悉,這是潿洲島自去年7月施行《北海市潿洲島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來的首例珊瑚盜採事件。負責辦案的民警告訴北青報記者,相關處罰將由當地海洋環境部門調查後進一步處理。

重慶高校教師

採挖活體珊瑚被抓

廣西北海潿洲島管委會近日通報稱,2019年2月20日晚,潿洲派出所接到舉報稱,在潿洲島下牛欄山村海邊發現有一名遊客私自採挖活體珊瑚,用泡沫箱打包裝好,計劃乘坐2月21日早上8:30的航班離島。接到舉報後,派出所出動警力在潿洲島西角碼頭安檢處對該遊客進行攔截,截獲活體珊瑚10片,並將遊客帶回派出所問話調查。

經初步調查,該名遊客2月20日下午到下牛欄山村海邊遊玩,發現退潮後海灘上有很多活體珊瑚並採挖了10片,計劃第二天攜帶離島。該名遊客對私自採挖活體珊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24日,負責辦理此案的民警告訴北青報記者,涉案遊客周某係重慶一高校的教師,他採挖珊瑚時正逢退潮,“他在採挖的過程中,將一些珊瑚的小枝都給掰了下來。被捕後,他表示,之前就是覺得珊瑚好看,沒意識到違規,我們説,你也是個知識分子,保護珊瑚應該是個常識啊。”

據北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介紹,涉事遊客周某是重慶人,事後,周某誠懇地致以歉意,表示願意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和處罰。

當地保護條例實施後

首例盜採珊瑚案

北海市政府新聞辦介紹,2018年7月1日,《北海市潿洲島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正式施行。根據條例相關規定,禁止買賣、使用珊瑚礁及其製品、碎體;禁止運輸、郵寄、攜帶火山石、標本化石、珊瑚礁及其製品、碎體等離島;禁止採挖、破壞珊瑚和珊瑚礁。對違反條例規定者,可由潿洲島保護管理機構處珊瑚礁及其製品、碎體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可由海洋環境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和採取補救措施,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負責辦案的民警告訴北青報記者,相關處罰將由當地海洋環境部門調查後進一步處理。

潿洲島管委會表示,此案是《北海市潿洲島生態環境保護條例》2018年7月1日實施以來首例盜採珊瑚案件。

潿洲島管委會的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潿洲島總面積超過26平方公里,位於北海市區南部海面,是中國最大最年輕的火山島,因為自然資源獨特豐富,1982年就被評為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近年來,為保護潿洲島的生態環境,北海市發佈了《北海市潿洲島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對包括採挖珊瑚在內的多種可能危害島上生態環境的情況,做出了規定,“這個規定也是希望大家能夠保護好潿洲島的生態環境,減少人類對潿洲島地質、生物的影響”。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除了規定禁止採挖、破壞珊瑚和珊瑚礁的規定外,還有關於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禁止新增燃油機動車上島等規定。據潿洲島管委會介紹,該條例施行半年多來,管委會已分別於去年11月和今年1月查獲了非法採挖盜取海沙、偷運外地燃油汽車上島等違規行為。

島內多處設置

禁止採挖珊瑚標識牌

潿洲島管委會的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規定施行後,除了在島內多處設置了禁止採挖珊瑚的標識牌,管委會還要求帶隊來島的導遊在登島前要對團員介紹相關規定。

潿洲島管委會介紹,隨著相關規定的落實,潿洲島周邊海域海水水質和海洋生態環境近年來顯著改善。潿洲島海域珊瑚礁生態狀況總體趨勢向好,珊瑚種類由此前發現的46種增至62種,珊瑚幼體得到補充,珊瑚覆蓋率有近1%的提高。去年以來,在潿洲島海域多次發現鯨群活動,經專家實地科考認定,這是中國大陸發現的首例近海岸分佈的大型鯨類生活群體,布氏鯨個體識別已達16頭。2019年2月20日,在斜陽島附近海域甚至同時出現了13頭布氏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