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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堅決禁止中小學生幼兒乘坐“黑校車”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時間: 2019-01-18 | 責編: 吳雨航

中國網1月18日訊(記者 吳雨航)據教育部網站獲悉,近日,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佈2019年第1號預警,提請各地校車安全管理協調機制辦公室,協調各成員單位進一步加大對“黑校車”和校車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提醒學生及家長堅決抵制乘坐“黑校車”,切實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

一要加強隱患排查。要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專門方案,組織力量對公辦幼兒園和中小學實行網格化管理,逐校詳細調查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指派專人記錄學生集中乘坐上下學車輛的車型及車號,並長期堅持。對民辦幼兒園和無辦學資質幼兒園,要定時定點重點監控,在校門口顯著位置張貼給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公佈接受舉報單位、電話和郵箱,廣泛收集“黑校車”線索資訊。有關排查情況要及時匯總、分析,並通報公安交管部門核查處理。

二要加強路面執法。要建立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管、交通運輸部門共同參與、聯合管控的工作機制。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要在學校周邊道路加派人員,加大巡邏執法力度,抓好路面管控。要加大對學生上下學車輛未取得校車標牌、超員超速、不按審核線路行駛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發現的“黑校車”實行“零容忍”,堅決予以查扣,切實織牢織密校車安全保護網,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三要加強宣傳教育。要通過當地主流宣傳媒體,加大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深刻剖析乘坐“黑校車”、“非專用校車”的危害性,警示廣大學生及家長自覺抵制乘坐超員、無資質等違法接送學生車輛。要組織中小學和幼兒園利用微信、板報、廣播、法制課、家長會等形式,對學生及家長全面開展乘車安全教育,並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師生安全防範能力。

四要加大保障力度。尚未出臺《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省份要儘快出臺制定實施辦法或相關管理規定,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過渡期滿後校車發展政策。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加大財政保障力度,按照“保障學生就近入學、建設寄宿制學校、發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車服務依次優先”的原則,統籌解決好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切實保障學生安全。

五要加強問責力度。要嚴格落實校車安全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誰接送、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學生家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和學生保護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排查工作結束後,發現仍有學生乘坐“黑校車”上下學的校長、園長和所在地區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要嚴肅問責。對校車安全事故頻發的地區,要採取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履職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