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中國教育 > 滾動新聞 >

春節臨近 從加拿大回來的學子要特別注意

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 作者: 賴 傑 | 時間: 2019-01-17 | 責編: 段留芳

臘八已過,全球華人翹首以盼的春節即將到來。一些海外學子也計劃著回家過年。

從加拿大回來的學子要特別注意:2018年10月17日,加拿大消遣類大麻銷售及使用合法化;針對於此,今年1月10日,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發佈《大麻的危害及國內有關法律規定》的公告,提醒在加拿大的中國公民、赴加旅遊、留學等人員注意,切勿違反相關規定。

赴加學子要了解並遵守加中兩國相關法律規定,避免因不當行為而觸犯法律。

根據國際公約、國內法律法規以及對人類的危害程度,我國將大麻列為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進行嚴格管制。海外學子回國臨行前需要認真檢查自己的行李,不要攜帶、夾帶大麻及大麻製品,攜帶大麻回國屬刑事犯罪。

同時,即使沒有攜帶相關製品,如果在登機前吸食了大麻,下飛機時被查出,也等同於在國內吸毒。

加拿大聯邦法律還規定:攜帶大麻入、出加國境均屬違法行為,最高處以14年有期徒刑。攜帶大麻乘坐國際航班違法。

雖然消遣類大麻在烏拉圭、荷蘭、加拿大以及美國部分州已經合法,但中國法律規定,大麻屬於毒品範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8條,非法持有毒品數量“大”和“較大”的,是刑事犯罪,可處拘役或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根據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對於大麻,持有數量“較大”指大麻油1千克到5千克、大麻脂2千克到10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30千克至15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