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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育孩子成本不應僅由個人承擔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 張田勘 | 時間: 2019-01-15 | 責編: 吳雨航

大連80後媽媽王女士的孩子目前9個月大,仍在哺乳期,丈夫出差在外地,家中四位老人需要照顧。8日晚,王女士下班回家後發現孩子生病,她於是請了9日的假,9日當天孩子高燒到42°,她只好又向主管請10日的假,結果被主管拒絕,並要按照曠工處理。王女士十分氣憤,認為公司此舉太不人道。此事曝出之後,在社交平臺上引發熱議。(1月14日《半島晨報》)

網友分成兩撥互懟,有的網友譴責公司不近人情,有人認為制度就是制度,不能道德綁架,也有人質疑年輕媽媽請事假太多。除了互懟,還有人感慨婚育女性面臨兼顧職場和家庭的無奈。

女性育兒的艱辛其實不只是這位年輕媽媽所遇到的,而是絕大部分國人都會遭遇的困境,並且是目前絕大多數職場媽媽不得不面對的社會現狀。這個事情不在於年輕媽媽和公司(單位)的誰對誰錯(雙方都有理由),本質上是,養育孩子的成本負擔迄今並沒有合理、公平和科學的制度設計和實施。

過去和今天,生育成本的高昂負擔在中國一直是由個人和家庭來承擔的。最普遍的做法是,孩子生下後,由父母或公公婆婆幫助撫育,這實際上是一種盛行了千百年的但誰也不會也不願指出來的隱形啃老。如果把孩子託付給保姆,這筆費用必定得支付,而且價格不菲。此外,孩子的所有衣食住行和教育都需要付費。

顯然,解決養育孩子的成本不只事關人們是否願意生育,也關係到是否能養育和培育出高品質的後代。既然養育孩子是在為一個社會、國家或共同體增添和補給人力資源,否則到總和生育力低於2.1時,一個社會共同體就會因為後繼乏人而解體,因此,這個共同體就應當對養育後代提供幫助,而不能讓生育的成本全部轉嫁到個人和家庭。

中國社會的靠父母和公婆幫助來養育孩子既是一種隱形啃老,也顯示了其難以支撐的困難局面,因此不可能獲得可持續發展。解決的辦法是,需要自多元化的成本分擔,個人和家庭當然需要負擔成本,而且肯定是負擔大頭,但是社會也需要承擔一定的份額,無論這個份額是以何種形式,或以單位還是政府來負擔,本質上都一樣。其實就是把徵收的稅賦撥出一點來,作為幼兒養育基金,以幫助養育孩子的家庭。

國外已經有很多很好的做法,值得借鑒,帶薪産假就非常值得借鑒。例如,德國的帶薪産假是,父親和母親共同可以請14個月的帶薪産假,一般生育孩子的家庭是母親休1年假,父親休2個月,就基本上能度過哺乳期了。而且,如果因經濟困難無法或難以請到保姆,父母或公婆也不能幫助,可以再申請2年的停薪留職。這個時間段一過,孩子就可以上幼兒園了,母親也可以去上班了。當然,國外的做法只是可以借鑒,其實由於中國經濟的增長和國力的強大,還可以做得更好。

解決孩子的嬰幼兒養育的困難也只是幫助度過養育孩子的初級關口,至於後來的養育,日本的做法就值得參考,即對孩子的教育經費進行包乾或減免。

日本從2019年10月起對幼兒教育免費化。0歲-2歲的兒童,以免除居民稅的低收入家庭為對象,在認可的保育園實施免費計劃。若是在認可以外的保育設施可根據情況給予補貼。3歲-5歲的兒童,原則上是所有家庭在幼兒園以及政府認可的保育園實施免費計劃。若是在認可以外的保育設施會根據情況給予補貼。

對於高等教育,日本也從2019年4月開始實施學費減免計劃。目標以低收入家庭為對象,公立大學學費最高能減免54萬日元,私立大學學費最高能減免70萬日元。除此之外計劃大幅增加無需償還的補貼型獎學金。

如果能有類似這樣的計劃,國人的生育意願或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