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的浪潮

2021年下半年登場的數字藏品就像一場燦爛的焰火秀,起勢迅猛而熱烈,藝術圈、文博界、美術家、插畫師、CG人,紛紛跑步進場,惟恐錯失了世紀機遇,到了一年後的此時此刻,滿眼望去,是深夜散場後泡在冷雨中的一地紙屑和人群散去後的孤寂冷清,偶爾還傳來幾處喧嘩,但再也激不起快步離場的人們多看一眼的興趣。

從2021年3月佳士得拍賣行將一幅數字藝術作品以7000萬美元拍賣成交開始,NFT進入了渴望新故事的中國科技文化圈的視野,一夜之間,NFT傳遍大江南北。作為一種並不十分複雜的技術,NFT一定可以在中國做點什麼。通過對海外NFT平臺openseararibleSuperRare等的快速複製,本土製造的NFT平臺開始進入市場。

和海外一樣,圖片、畫作等是最早進入市場的NFT産品,後來是更炫酷、更精細的3D建模美術作品。與國外不同的是,中國的數字藝術市場有一個天然的優勢來源-博物館、文化館等國有文化機構,它們是眾多藝術形象、收藏級圖片的供應商,與它們的合作,減輕了新技術首次應用産生的惶恐擔心,讓數字藏品平臺一路狂飚。

數字藏品的合規化發展

國家明文禁止中國企業和公民涉足數字貨幣領域,數字藏品需要與國外公鏈劃清界限,從而意外地推動了我國聯盟鏈技術的繁榮,經過數字藏品市場的普及,中國已經有千萬級的聯盟鏈用戶。這個意外成果將在未來國內聯盟鏈與國外公鏈的競爭中打下關鍵基礎。

聯盟鏈技術的可管可控,加上數字藏品銷售客觀上確實有利於傳播推廣傳統文化,也讓央視、新華社等國有文化企業放心加入到數字藏品的市場中來,進一步堅定了行業的信心。

數字藏品行業潮起潮落,和海外的數字貨幣、NFT市場起伏節奏幾乎一致,説明數字藏品的參與人群與行為方式與國外公鏈的參與人群及行為方式高度雷同,他們有很大概率是同一群人。正因為他們有可能是同一群人,因此要在這個市場取得成功,需要按照公鏈和數字代幣運作的邏輯,滿足他們的需求,核心是資産增值。一旦滿足不了這個需求,市場就會反噬所有人,這也是當下數字藏品市場的困局所在。

在合規性的道路上,數字藏品行業孜孜追求,除了上面提到的聯盟鏈,有關ICP、網路文化經營許可、拍賣等各項資質都盡可能申請齊全,在版權登記、版權保護上也力求規範。在數字藏品的法律屬性上,從避開NFT的token之痛,到NFR的rights之爭,最後落到數字藏品的收藏之實,有關NFT的爭議算是近乎平息了。但關於數字藏品的數字化權利是否有真價值,仍然面臨諸多質疑。為了應對這種質疑,數字藏品往往整合實物或實體權益,成為虛實結合的綜合性商品,或者重點發揮在市場行銷宣傳上的作用。


數字藏品的未來方向

如果“脫虛向實”,只是在虛的基礎上添充內容,名曰賦能,實則是掩蓋或替代虛的問題,對何者為虛並沒有想明白,如何做實也就不太可能真做到。即便有這些脫虛向實的努力,數字藏品的真實價值,對大眾生活,對企業、對社會的意義何在,仍然值得懷疑。

事實上,正像《經濟學人》雜誌所説,區塊鏈是創造信任的機器,作為一種技術,區塊鏈是記載和轉讓經濟權利的最好工具,數字藏品行業同樣使用了區塊鏈技術,只是因為應用領域受限,應用方式走偏,陷入了死衚同。數字藏品在區塊鏈技術應用和數字資産市場啟蒙上是有貢獻的,但需要糾正現有發展中的一些問題,真正回到促進生産創造和消費繁榮上來。

數字版權是區塊鏈技術真實賦能實體産業的最優模式。


為什麼是數字版權?

數字版權延續了版權運營的核心邏輯,主要針對兩種版權權利展開,一種是版權授權、另一種是版權産品,前者是權利,後者是商品/服務。無論哪一種,包括它們的組合形式,都可以使用區塊鏈進行標記和進行轉讓。這就意味著,所有的版權運營都可以基於數字版權方式進行,不論是商家獲取授權還是用戶購買商品。

版權授權及版權産品生産消費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範,具有清晰明確的法律合規性來源,加上聯盟鏈可管可控技術的應用,基於區塊鏈技術開發的數字版權完全合乎法律規定。

數字版權提供了強大的數字化管理手段,能夠實現版權的精細化管理和個性化定制,為版權價值的充分開發打開了空間。例如,版權被授權方可以線上定制自己需要的授權內容,實現版權授權的自動成交,大幅降低授權成本。

與傳統的版權商品相比,數字版權商品通過線上購買和使用,便利了購買和使用體驗,同時數字版權商品可以方便地進行收藏和轉賣,這是傳統版權商品不具備的功能,對買家來説所得更多。

數字版權商品的價值

傳統版權商品銷售需要借助於中間商(渠道和平臺)完成,中間商會留下收入的大頭,數字版權商品可以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不需要經過中間商,對那些能夠直接觸達最終用戶,擁有大量粉絲的版權商戶來説,數字版權商品銷售要比通過中間商銷售掙得多得多。

由於傳統版權商品是通過中間商完成銷售,因此用戶也沉澱在中間商手中,傳統版權商品的銷售只會不斷推高中間商的流量和入口價值,對版權商家越發不利。而數字版權商品可以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版權商家可以不斷積累和直接運營自己的私域流量,降低對中間商的依賴。

由於能夠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版權商家有了銷售上更靈活的策略,可以通過眾籌、預售等方式提前測試市場反應,回籠貨款,也可以通過打折、抽獎、盲盒等方式刺激用戶購買。

在行銷宣傳上,由於數字版權商品具有轉賣甚至保值增值功能,客戶樂於獲取和傳播版權方的行銷資訊獲得數字版權商品,版權商家可以充分利用這個特性,通過空投、贈送等方式吸引用戶參與傳播,擴大版權的影響力。

數字版權解決方案

對於當前火熱的元宇宙來説,數字版權毫無疑問將是其中的關鍵,因為元宇宙中的所有場景和所有要素,無不遵循數字版權的確權、授權、使用、轉讓的運作規則,只有在數字版權模式基礎上,元宇宙才能構建起自己的經濟系統,實現可持續發展。

數字版權還將企業的沉沒投資顯性化為公司資産。以往的版權是成本投入,沒有市場價格,也沒有交易數據,沒法判斷價值,以數字版權形式存在的版權,通過銷售和二次流轉形成了真實市場價格,具有了資産屬性,可以用於質押抵押等,可以當做資産使用,對提高企業融資能力和經營實力大有裨益。

數字版權要服務好版權生産與消費,必須與版權運營方的業務系統打通,將區塊鏈系統變成業務運營系統的一部分。而不是像數字藏品一樣,藏品的銷售與發行人的業務運營是完全割裂的,既對真正的版權運營幫助有限,也增加了發行人逃避責任的風險。

類似中鏈融信等公司的數字版權系統已經實現了SAAS化應用和雲服務部署,對企業來説,就和開通一個CRM賬號系統類似,不僅大型版權商家的採用成本很低,中小型甚至個人版權商家也很方便採用。數字版權業務能夠形成閉環,最關鍵的是需要有合規的二次轉讓和交易市場,中鏈融信聯合天津濱海國際智慧財産權交易所,開發運營了專門服務於數字版權二次轉讓和集中交易的業務系統,解決了數字版權交易的合規和效率問題。

一般來説,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大型項目在3個月左右,小型項目在1個月左右即可完成版權登記、發行、銷售、交易所掛牌的全流程工作,版權商家需要付出的成本僅約為數字版權商品銷售收入的5-10%,中鏈融信等數字版權服務商可以提供全流程輔導支援。

中鏈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中鏈融信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中財區塊鏈研究院孵化、于 2020年設立的一家專業資訊技術研究開發機構,致力於為版權、文化、消費等行業提供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元宇宙等技術服務。中鏈融信研究開發了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版版通”數字版權全流程服務系統,版權方可以借助版版通平臺,也可將平臺功能整合到自有系統中,實現版權登記、産品發行、銷售、管理和使用。主要提供數字居民建設、交易所接入服務、數字版權發行、NFT數字平臺搭建等服務及解決方案。

責任編輯: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