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陳琛

“2018年環保稅開徵以來,廣東省深圳市共有環保稅納稅人1737戶,徵收稅款 5492.17萬元。”這是記者日前從相關部門獲得的最新數據,這也標誌著深圳稅費轉換初步完成。

環保稅收集中在兩行業

2018年4月1日9時許,建泰橡膠(深圳)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接過了龍華地稅開出的第一張環境保護稅完稅證明,這是深圳市首張環保稅完稅證明,標誌著歷經40年的排污收費制度退出了歷史舞臺,深圳市環境保護正式進入“稅”時代。

據介紹,2018年以來,深圳市共有環保稅納稅人1737戶,徵收稅款 5492.17萬元,與2017年排污費比較,增長8.21%,增幅 417.02萬元。其中,深圳市對水污染物徵收稅款3994.2萬元,佔比72.73%;對大氣污染物徵收1427.95萬元,佔比25.99%;對噪聲徵收48.63萬元,佔比0.89%;對固體廢物徵收21.39萬元,佔比0.39%。

從收入分佈來看,深圳市環保稅收入主要集中在海洋工程企業以及電力、熱力生産和供應業,這兩個行業全年環保稅額為4219.59萬元,佔全部環保稅收入的 76.83%。其中,海洋工程企業共有7家,主要污染物為鑽井泥漿等水污染物,繳納稅款共3175.90萬元;電力、熱力生産和供應業共有19家,主要污染物為一般性粉塵、氮氧化物等大氣污染物,繳納稅款共1043.69萬元。

據了解,深圳市稅務局利用網際網路雲協作、微服務等先進技術理念,推出全國首款環保稅小程式,有效破解環保稅綠色稅制要素特殊、涉稅政府部門廣、排污數據技術專業性強等困難,切實增強納稅人辦稅的獲得感。

此外,為簡化申報減免流程,提高徵管質效,深圳市各區稅務局引導納稅人首選電子稅務局進行網上申報。據統計,全年共有6347戶次通過網報系統完成環保稅申報,佔全部環保稅申報戶次的91%。

企業節能減排積極性明顯增強

環保稅開徵一年來,深圳市稅務局不斷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合作,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了35場次3120戶次環保稅政策培訓和答疑,對局稅務工作人員及環保稅納稅人做到全覆蓋培訓。並且通過走訪調研,為企業解決難點堵點問題,初步實現了“一降兩增三促進”的改革目標。

據介紹,2018年,深圳市應稅水污染物排放量為651.62萬噸,應稅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為1384304.71萬標立方米,對比2017年分別下降了25.33%和 14.59%。應稅污染物排放量同比明顯下降,特別是一般性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氣污染物下降比較多。

與排污費相比,環保稅增設了徵收減免政策,企業節能減排積極性明顯增強。據悉,深圳市享受環保稅優惠減免共有1077家企業,減免稅款共計29076.56萬元,是環保稅收入的5.3倍。

記者了解到,鴻邦電子(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廢氣排放如果按排污費徵收標準計算,需要繳納20多萬元排污費,但在環保稅減免優惠的鼓勵下,企業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50%,享受稅收減免優惠後,企業環保稅稅負直接減輕50%。企業表示,在後續的發展中會自覺控制排污,主動適應費改稅帶來的新變化。

目前,深圳市大部分企業正在積極採取措施,加大環境治理投入力度,以期達到“綠色發展,降低稅負”的雙重效果。據了解,2018年媽灣電力污染物排放量降幅較大,主要原因是費改稅後,水污染物單位稅額由1.4元增加到2.8元,大氣污染物單位稅額由1.2元增加到1.8元,企業污染成本加大,迫使企業淘汰落後産能,減少了燃煤量和發電量,採用先進技術,去除廢氣中的氮氧化物、酸性氣體以及重金屬等污染物。同時,通過工藝升級,停止排放危害程度重的污染因子。2018年,媽灣電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般性粉塵等主要大氣污染物以及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明顯。

此外,通過稅收杠桿,有效促進了污染物集中處理、清潔生産和迴圈綜合利用。數據顯示,深圳市2018年共有76家企業納入排污管道統一管理,不再直接向環境排放水污染物;共有132家企業淘汰了落後産能、關停污染物排放設備,不再排放應稅污染物;27家污水集中處理場所和46家垃圾集中處理場所都申報了達標排放,享受環保稅免征優惠,污水集中處理場所共減免兩億多元,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共減免80多萬元;固體廢物申請稅收減免516.85萬元,佔固體廢物申報稅款的 96.03%。

溝通復核機制需完善

作為一個新生稅種,環保稅現在仍處於成長階段,對於相關部門來説頗具挑戰性。

當前深圳市環保稅收工作面臨著三大困難:由於深圳市財政、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以及稅務局的機構改革,部門職能和人員都有所變動,原來的溝通機制已經無法適應現狀;環保稅申報數據復核工作進展較慢;涉稅數據共用平臺未完善,導致生態環境部門與稅務部門數據交換不及時。

稅務部門表示,下一階段將根據新情況完善溝通協作工作機制,明確環保稅徵管協作的牽頭部門、協作部門和基層組織保障,推動環保稅各項政策舉措有效落地;加強與生態環境部門及上級部門的溝通交流,建立長效機制,完善復核機制;積極探索創新實踐,拓寬稅務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納稅人在平臺應用、數據交換、數據共用、數據應用等方面的創新實踐。


責任編輯:高文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