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推廣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 守護“一江碧水、兩岸青山”

發佈時間:2021-07-20 10:53:18 來源:重慶日報 責任編輯:李柯佑

數據顯示,長江幹流重慶段長達691公里,且支流眾多,其中僅開州、奉節、巫山等九個區縣境內的長江支流就有1619.6公里。

綿延的滔滔江水在哺育沿岸的同時,自身處境卻一度堪憂。侵害長江生態環境的案件,也呈逐年增長態勢。

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守護“一江碧水、兩岸青山”,重慶市檢察院開始了對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持續數年的探索。

近日,市檢察院發文,正式在全市推廣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

探索長江跨區域生態檢察保護

全國首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檢察專門機構誕生

從2018年開始,重慶市檢察院就在第二分院開始探索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以檢察力量守護長江。

2020年3月,重慶市檢察院推動設立了重慶市兩江地區人民檢察院,這是全國範圍內首家專門辦理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跨區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檢察院。

“這是一次極具突破意義的改革探索。”重慶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賀恒揚表示,該院是作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派出機構履職。

市檢察院賦予了兩江地區檢察院兩類案件管轄權:一是長江流域重慶境內發生的跨區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二是長江流域重慶境內發生的不適宜地方檢察機關管轄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這種圍繞長江流域進行跨區域管轄權調整,在全國都屬首次。在此之前,受限于行政區劃,長江重慶段在客觀上被分割成段管轄,且因涉及領域不同又被進一步條塊分隔成“碎片化”。

兩江地區檢察院設立後,市檢察院又于去年5月在該院設立廣陽島生態檢察官辦公室,負責辦理廣陽島片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此舉被廣泛視為是對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全市推行的最後預演。

廣陽島片區面積168平方公里,行政區劃上卻涉及江北區等5個區域,管轄權上交叉重疊;按相關職能劃分,則又涉及生態環境等7大領域。這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情形,就是當時猶如一個縮小版的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需要面對的局面。

此後,兩江地區檢察院圍繞廣陽島生態檢察職能,探索了跨區縣檢察院、檢察分院,同時跨區域、跨流域結合的檢察公益訴訟監督新模式。

“經過一年多來的探索,我們已經形成了‘市院統籌、兩江主辦、屬地配合’的運作規則。”兩江地區檢察院檢察長陳久紅表示。

截至今年5月,兩江地區檢察院立案28件,發出檢察建議8件,其中入選國家級典型案例1件,入選重慶市級典型案例3件。

整合全市檢察力量

全面推行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

數據顯示,自2018年試點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共立案公益訴訟5261件,辦理訴前程式4571件,其中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4001件,行政機關回復整改率99.15%;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229件(行政公益訴訟17件、民事公益訴訟48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64件),法院已判決207件,其中支援起訴意見186件、調解結案21件。

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改革的成效,得到了市委和全社會的高度認可,獲評為重慶市2020年度“我最喜歡的10項改革”和首屆重慶市政法領域改革十佳範例。探索完善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被市委確定為重大改革項目,要求複製推廣。

“前期試點的成功,讓我們有了充足的底氣將這項制度向全市推廣。”市檢察院五部負責人彭勁榮表示,該制度全市推廣將實現我市三級檢察院長江生態檢察官辦公室上下一體、院際協同、聯動履職。

今年7月,市檢察院下發《關於在全市檢察機關推行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正式向全重慶市推行。

《方案》明確:全市三級檢察院均設立長江生態檢察官辦公室,配備長江生態檢察官,實行“刑事+公益訴訟+民事+行政”四大檢察一體化集中辦案模式,履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刑事檢察、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和民事行政檢察職能。

“以前涉及長江生態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是分散履行,現在則全部納入各級長江生態檢察官辦公室。”市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潘祥均表示,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不僅堅持跨區域保護長江,更會實現專業、系統的綜合保護。今後長江生態檢察官將對長江重慶段的水、岸、林等生態資源實施全覆蓋保護,形成生態資源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相結合的立體保護態勢。

與此同時,將推行“刑事+公益”一案雙查機制,實現刑事辦案期限與公益訴訟公告期限銜接,刑事公訴與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步。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確要深化“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模式,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生態修復有機結合,引導、督促犯罪行為人採用補植復綠、增殖放流、承擔生態修復費用、賠償損失等方式修復被犯罪破壞的生態環境。

“重慶全境處於長江流域,在全市檢察機關推行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勢在必行。”賀恒揚表示,從更大範圍內整合資源力量,擴大和提升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效能,是檢察機關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積極作為。

全流域探索

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外溢效應初顯

將長江重慶段視為一個有機整體,發揮生態檢察力量,只是重慶對實施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的第一步探索。

今年5月9日,一次意義深遠的會議在四川省成都市召開,川渝兩地檢察機關共同簽署了《關於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跨省際管轄協作辦法(試行)》。

這份從文件名即可初步了解內容的川渝檢察協作辦法,詳細敲定了跨省際區劃管轄原則、屬地管轄原則、協商管轄原則、指定管轄原則等重要原則,同時統一辦案標準、結案程式等,實質上是將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進行了進一步的延伸。

統計顯示,重慶有13個區縣與四川6個地級市的17個縣(市、區)毗鄰,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跨界河流有65條,跨界水庫4座、總庫容近7000萬立方米。

有鋻於此,與四川毗鄰的13個重慶區縣檢察院也以長江為中心,以嘉陵江、涪江、渠江等主要支流為重點,構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機制,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常態化聯合巡山、巡庫、巡河,開展工業廢物、畜禽養殖、農業面源、生活垃圾和污水等跨界污染專項治理,探索建立跨界生態補償機制等,形成共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大保護的治理格局。

截至目前,重慶市檢察院已經與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青海等5省區檢察院建立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初步構成“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保護司法協作圈”。

重慶市兩江地區人民檢察院與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通過網路視頻會議方式,簽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資源公益訴訟案件一體化協作機制》。

該協作機制就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資源跨區域、跨流域公益訴訟案件的線索移送、案件辦理、調查取證、鑒定協作以及修復治理協同等方面達成了一致。

下一步雙方將堅持互相支援、資訊互享、緊密協作、合作共贏的原則,共同做好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及流域治理等工作,為創新跨區域、跨流域檢察協作提供更多可複製、可借鑒的樣本,共同為改善長江生態環境、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以及構建長江黃金水道綠色走廊形成檢察合力。

重慶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正立足重慶,一步步不斷向外延伸。

數説·重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

2018年試點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以來

全市共立案公益訴訟5261件,辦理訴前程式4571件,其中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4001件,行政機關回復整改率99.15%;

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229件,法院已判決207件,其中支援起訴意見186件、調解結案21件。

(陳波、楊鈮紫/文 資料來源: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