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資源利用效率低 亟需建産權保護制度促進産業界數據開發|建言中國171

發佈時間: 2022-03-06 17:37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中國網北京3月6日訊(記者 和海佳)“數字經濟時代的國家競爭,很大程度上就是各國産業界數據開發利用能力的競爭。促進大規模開發利用産業界數據是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提高國家競爭力、統籌發展與安全的迫切需要。”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期間,全國政協常委、民進中央常委、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為建立産業界數據産權保護制度、促進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建言。

何志敏表示,産業界數據是市場主體合法合規採集,經加工處理後適合於産業開發利用的數據,目前缺乏産業界數據産權保護的狀況正在形成嚴峻的後果。一是利用數據的成本高昂,數據利用的效率低下。二是圍繞數據深度開發利用的創新動力不足,壟斷數據者不願創新,沒有數據者無法創新,阻礙形成充分競爭、協同發展的數字經濟生態。三是個人資訊保護和國家數據安全置於數據壟斷者掌握之下,形成安全隱患。這種狀況不利於我國數字經濟的高品質發展,威脅我國在數字經濟時代的國際競爭力和國家安全。

何志敏認為,為激勵我國産業界數據處理者更好地開發利用數據,平衡個人、産業界和國家利益,促進數據資源的高效開發利用、市場化流轉和開放共用,我國迫切需要加快建立一套産業界數據産權保護制度體系。對此,何志敏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議。

第一,建立産業界數據産權登記系統。通過數據産權登記和公示活動,明確數據的內容、來源和技術功能、數據管理方式,明確數據的權益主體。為數據交易以及合理分配數據利用收益提供基礎。

第二,授予産業界數據處理者合理的數據産權。借鑒現代智慧財産權制度規範無形財産權的權利理念和授權規則,授予産業界數據處理者對其合法採集、具備一定功能、採取了合理管理措施並經登記的數據享有一定的權利。通過加強産權保護,支援投資數據處理活動的市場預期,激勵數據處理者以最合理的方式高效開發利用數據。

第三,建立全國聯網的數據中心。指導政府數據、公共數據、産業界數據接入數據中心,以數據産權登記證明或者區塊鏈存證技術明確數據所屬關係。接入數據中心的數據應同時公告他人利用數據的方式和條件,並通過數據中心的專用通道實現數據交換或者多方主體以“可用不可見”方式利用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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