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北京3月5日訊(記者 江虹霖)“長期護理保險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我們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作出的重大決策。”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印順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對完善我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提出建議。
印順在提案仲介紹,聯合國界定老年社會標準為老年人佔總人口的7%。根據2021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截至2020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2.64億,佔總人口比重達18.7%,與10年前相比上升了5.44%,我國已面臨老齡化社會的嚴峻挑戰。
印順介紹,近年來,我國抓緊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自2016年6月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以來,截至2021年3月3日,全國已有49個城市試點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2億,使得失能老人過去“機構不能醫、醫院不能養、家庭無力護”的困局得到有效緩解,但是在制度設計、保障範圍、運作機制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亟待研究解決。
因此,印順提出以下建議:
在探索總結各地試點實踐與經驗的基礎上,把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納入立法規劃,加強頂層設計,儘快出臺全國性實施管理辦法。我國穩妥推進試點工作已近6年,這6年先行先試探索路徑、積累經驗,打下了較好的基礎,也為制定全國統一的政策性框架留足了窗口期。目前試點過程中出現了政策不銜接、標準不統一、措施不配套、職能不完善、體系不健全、制度碎片化等問題。比如,從長期護理險服務對象看,蘇州市適用的是自行研發制訂的標準,南通市適用的是國際通行的Barthel指數評定量表,青島市則採用健康保險的ADL量表。以待遇標準為例,青島按照職工報銷90%、居民報銷80%的比例支付;廣州按照養老機構護理報銷75%、居家護理報銷90%的比例支付。為此,應全面深入總結地方試點工作,把試點6年來的成功實踐和經驗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在“十四五”期間以立法形式進行頂層設計,重點完善籌資、護理範疇、待遇等政策體系,統一護理需求認定、等級評定等標準,健全護理機構及運作機制,為我國長期護理保險提供法律遵循。
選擇有代表性、條件許可、風險可控的農村地區開展試點工作,努力開創長期護理保險工作新局面。“農為邦本,本固邦寧。”自2016年我國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以來,試點地區主要是城市,受益人口主要是城市職工、市民。而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我國農村60歲、65歲及以上老人的比重比城鎮分別高出7.99、6.61個百分點。與2010年相比,60歲、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的城鄉差異分別擴大了4.99和4.35個百分點,這表明人口老齡化城鄉差異擴大,鄉村老齡化水準明顯高於城鎮。農村社會服務水準滯後,農民收入較低、養老金入不敷出,是長期護理險更為迫切的需求人群。為此,應在有代表性、條件許可、風險可控的農村地區開展廣覆蓋、厚基礎、實標準的試點工作,確保脫貧成果鞏固、鄉村振興戰略推進。
積極探索創新市場化、社會化機制介入長期護理保險領域,推動我國長期護理保險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支援、個人參與的工作格局。一是我國財政劃撥在籌資總額中佔比不高,後續籌資大。二是 2020年我國每100名勞動年齡人口需撫養19.7個65歲以上老人,困難家庭、單親家庭、空巢老人面臨嚴峻的護理困境。三是護理資源、人才和産品短缺,相關供給與需求難以有效匹配。截止2020年7月,我國已建成養老機構床位429.1萬張,收住老年人214.6萬人,養老床位空置率高達50%。四是長期護理市場前景廣闊,伴隨老齡化進程加快,社會需求日益加大,為此,應激發市場活力,運用市場化、社會化機制拉動社會資本投入,帶動産業發展,發揮企業在開發護理産品、參與護理保障方案設計、開展失能情況評審、防控風險、資訊系統建設等方面的優勢,發揮社會化機構在護理基金、福利彩票、慈善捐助、義工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同時政府應通過政府採購服務、稅收等政策優惠、推動醫療機構向醫養轉型等方式,為産業資本進入長期護理保險領域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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