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國芯”守住中國糧 民進中央提案關注種業科技創新和糧食安全

發佈時間: 2021-03-10 11:18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中國網北京3月10日訊(記者 和海佳)種業是糧食生産和供應保障體系的基礎,農業發展離不開種業支撐。把我國種業搞上去,抓緊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優良品種,從源頭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對此,民進中央在2021年全國兩會上帶來《關於深化我國種業“放管服”改革的提案》,提出營造更加開放的市場競爭環境,加強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綜合開發利用,建立全國種質資源大數據平臺,加大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力度。

當前,我國種業發展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一是種業管理模式存在不足。一方面種業管理方式造成市場活力低,目前偏高的準入門檻和嚴格的審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維護市場穩定的同時,也阻礙市場競爭,難以體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

另一方面産業政策不適應現代種業發展需求,目前種業發展的制度性成本較高,不利於資金和技術人才的流入,難以激發市場活力,而市場活力不足又會制約種業技術創新。

二是種業科研創新環境亟待改進。種業對創新回報預期較低,種業科技投入機制仍處於模糊地帶,科研機構與企業在研發活動中的定位不夠明確,研發激勵沒有真正落地,作物新品種研發週期長、投入大、風險大,同時由於智慧財産權保護不到位,挫傷企業創新的積極性。同時,科研投入效率不高,各科研單位之間缺乏相互合作,存在重復投入、浪費嚴重等現象。

三是種質資源正在消失。種質資源一旦丟失,便很難恢復。而育種項目多是短期支援,每年都要申請項目,如果項目資金支援不連貫,種質資源便容易丟失。

面對國內種業發展遇到的困局,民進中央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議。第一,營造更加開放的國內市場競爭環境。一是在國內市場準入方面,逐步取消企業關於種子檢驗室、加工廠房、倉庫和其他設施的自有産權等限制,降低企業經營成本,讓資金更多投入到種子研發、生産環節。

二是改革品種審定制度,簡化審定程式,改為登記或備案方式,減少企業品種審定成本、時間,縮短成果轉化週期,減輕企業運作成本。

三是通過市場手段優勝劣汰,讓具有創新能力的種企快速成長壯大,扶持優秀種企發展,推動種企不斷做大做強。此外,加強種子市場監管力度,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確保種企守法經營。

第二,加強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綜合開發利用。一是依託農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建立具有我國特色、優勢互補的創新研發體系,重點關注育種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對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項目提供支援。

二是完善科企緊密合作、收益按比例分享的商業化種業科研體制,建立科研單位與種業企業聯合攻關機制,優化育種科研投入分配,提升育種資本投入産出效率。

三是完善種業信用監管機制,主動向社會公開企業信用資訊,建立涉及種子侵權、種子使用糾紛的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參與監督。

第三,加大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力度。修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明確在市場上禁售侵權種子的收穫物。實施植物新品種權事先審查機制,建立全國種質資源大數據平臺,對我國現有的種質資源進行生物學分類,建立完整的檔案資料,並將全國種質資源大數據對公眾開放,增強全民種質資源保護意識。

全國政協常委、甘肅省政協副主席尚勳武也在關注種業問題,他接受中國網採訪時表示,要把種業作為“十四五”農業科技攻關及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點任務來抓,加快啟動實施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應深化教科企合作,打造集教學、科研、生産、銷售、科技交流、成果轉化為一體的種業基地,加快育種資源、人才、技術從科研單位向企業聚集,推進科技資源整合和産學研深度合作,挖掘具有市場潛力的本土種業資源,在保護中利用、在利用中保護。

尚勳武進一步表示,我國雖是種業大國,還不是種業強國。在種質資源保護、核心基因挖掘利用上,要充分利用立法和政策工具鼓勵種業發展,保護種質資源公共産品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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