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鄉村基層幹部身處農村第一線,是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路線與群眾聯繫最為密切的一個環節。在村務中,村幹部是領導一個村的核心環節,村幹部的“樁體”影響著鄉村群眾的福祉。臺盟中央一件提案指出目前鄉村基層幹部中一些思想認識上的困惑、實際工作生活上的困難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推動鄉村振興,要激發起鄉村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熱情。對此,臺盟中央提出了四點建議。
(示意圖。 圖片來源:貴州安順市委宣傳部)
提案全文:
關於強化激勵保障 激發鄉村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熱情的建議
鄉村基層幹部身處農業農村工作的第一線,承擔著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和鄉村治理等方面艱巨繁重的任務,為農業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調研表明,目前鄉村基層幹部中一些思想認識上的困惑、實際工作生活上的困難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工作任務重,思想矛盾大。據重慶市萬州區某鄉統計,2019年該鄉涉及區、鎮、鄉、街道政務服務事項要求承接直接辦理的清單事項共148項,基層幹部為此疲於應對各項檢查、考核、巡查,畏難情緒滋長。二是人才普遍匱乏,幹事創業難。農村地區現有農村基層幹部普遍年齡偏大、文化偏低。如重慶市忠縣反映,該縣村支書、村主任平均年齡47歲,大專以上文化的僅有34%。三是工作條件艱苦,難以拴心留人。與城鎮相比,不少農村地區尤其是中西部一些邊遠山區的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條件和環境都較差,致使不少農村基層幹部擠破頭也想“回城”,但實際上基層幹部人員調動非常難。四是福利待遇偏低,工作動力不足。鄉村基層幹部長期奮戰在艱苦的第一線,但因財政困難和缺乏激勵機制,不少基層幹部的福利待遇明顯偏低。
當前,脫貧攻堅戰到了最後衝刺階段,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推動鄉村振興,穩定和激發鄉村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熱情,臺盟中央建議: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基層幹部素質。要立足於加強農村基層本土幹部人才隊伍建設,把培養選拔本土優秀幹部與加強現有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結合起來,把農村基層幹部和鎮鄉幹部隊伍建設上下聯繫起來,著力將一大批懂農業、愛農村、善經營的本土優秀人才引回來、選出來、用起來、留下來。切實提高農村基層幹部隊伍整體素質,優化鎮鄉幹部隊伍來源結構,著力拓展農村基層幹部出路。特別要在農村基層幹部培養、使用、出路、待遇上做好政策銜接,完善配套措施,建立長效機制,著力打通農村“選不到、引不回、留不住”優秀人才的關節。
二、加強政策傾斜,解決“留人難”問題。在農村基層幹部招錄方面,適當降低門檻。建議建立“凡招錄必先走基層”的機制,除少量專業性較強崗位外,儘量減少綜合性市、區、縣級部門直接公開招錄(聘)指標,進一步拓寬農村基層進人渠道。對願意長期紮根基層的年輕幹部,建議適當考慮在職務晉陞、福利待遇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進一步豐富培訓形式和內容,大力實施農村基層幹部學歷提升工程和能力素質提升計劃。
三、完善激勵保障,增強崗位吸引力。加大對優秀農村基層幹部的表彰獎勵力度,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幹部表彰獎勵機制,落實好在優秀農村基層幹部中選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公務員隊伍等行之有效舉措。在現有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村基層幹部報酬,建立其待遇正常增長機制。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建立定期走訪農村基層幹部制度,關心他們的實際困難和成長進步;健全農村基層幹部“五險一金”制度,特別是養老保險制度。鼓勵農村基層幹部創辦各種村集體經濟項目,並領取一定獎勵或補助。
四、落實基層減負,優化履職環境。嚴控對鄉村基層工作的多頭檢查、重復監督、繁複考核。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及時制定出臺容許農村基層幹部出錯、犯錯的相關制度。優化履職環境,規範崗位職責,明晰職責界限,建立農村基層幹部職責清單,精簡考核事項,切實減輕農村基層幹部工作壓力和負擔。強化紀律約束,完善民主監督,加強對農村基層幹部廉潔自律的教育引導,培養其良好的工作作風。